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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24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一个纳税年度内,广西纳税人上半年属于轻度残疾,但下半年身体康复后已不残疾,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A
您好,同一年度内存在上半年属于轻度残疾,但下半年身体康复后已不残疾的,全年均可按轻度残疾享受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7:34:14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的单位公积金享受缓缴,缓缴的部分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住房公积金享受缓缴,缓缴的部分无需申报个人所得税。待实际缴纳后若企业部分超过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需将超过部分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1-06 17:32:38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河北省内个人取得彩票中奖收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A
您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9 17:47:29个人所得税河北
Q

河北省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A
您好,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9 17:47:24个人所得税河北
Q

河北省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A
您好,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9 17:47:23个人所得税河北
Q

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广西)

A
您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区分以下路径办理: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一)转让方个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资料报送】模块报送股权转让资料。受让方确认后信息会推送至税务机关等待受理审核,纳税人可点击【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查看受理状态,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通过”的,可点击【发起申报】-【提交申报】并缴税即完成申报。(二)当股权的受让方是境内企业,且被投资企业与受让方企业为同一主管税务机关时,可由受让方企业以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权限的办税人员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采集人员信息后,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提交申报并缴税即完成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股权的受让方是境内企业,且被投资企业与受让方企业为同一主管税务机关时,可由受让方企业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二)申报:填写【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表,然后点击【附表填写】选择【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根据实际情形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填写完毕后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三)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扣款,没有税款的则无需操作缴款。温馨提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办理受让方是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建议您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9 17:39:42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河北省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内容是什么?

A
您好,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8 18:04:23个人所得税河北
Q

针对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居住天数是满足183天还是90天?

A
您好,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43号)第三条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二、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4号)规定,实际居住满90天但不满183天的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每年4月30日前以短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方式提醒,由本人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提交经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确认的出差、休假、学习培训等情况的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需具备正当的理由和目的,完备的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审批程序,完整的进出岛记录等要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移交省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3 16:28:05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如何查询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上海)

A
您好,如需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下载《纳税记录》,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可显示收入额)。(一)查询收入纳税明细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2.选择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已默认勾选。如需添加分类所得(如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请点击【其他类型】补充勾选。确认后,点击【查询】获取信息。3.点击【查询】,系统将展示您该年度的关键数据。收入合计:您的总收入。已申报税额合计:您已缴纳的总税额,同时提供详细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供您查询。4.点击【查看税款计算】,查看累计收入与扣除详情及税款计算。5.如您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且无法与对方单位取得联系,请点击右上角【申诉】按钮,依次阅读申诉须知、选择申诉类型、填写补充说明,最后点击【提交】。(二)开具《纳税记录》1.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纳税记录开具】,查看下载保存纳税记录。2.选择需要开具的年月,按住界面上的滑块控件向右拖动至末端,点击【生成纳税记录】完成操作。3.系统显示“制作成功”后,点击【预览】按钮查看纳税记录(确认无误后,可长按预览图片选择保存至手机相册);或直接点击【保存】按钮,一键保存纳税记录图片到手机相册。(三)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特色办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3 10:46:06个人所得税上海
Q

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定行业人员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需要提交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定行业人员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表,这里的“特定行业”是指哪些行业?

A
您好,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在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同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可免缴的国家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后,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10-22 08:14:36个人所得税海南
Q

海南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选择邮寄申报该怎么办?

A
您好,您可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纳税人任职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省范围内,不方便通过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我省每个市县局指定1个税务机关,负责受理本地区邮寄申报业务,纳税人需将申报资料寄送至指定的税务机关。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上述申报表单:1.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aina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2.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四、申报时间请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上年度申报资料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申报完毕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六、各市县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及邮政编码见下表。各市县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地址地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海口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紫荆路9号10楼5701250898-68533421三亚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6号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5720000898-88869867三沙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5号5700000898-36680345儋州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9号5781010898-961666白沙国家税务总局白沙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中路326号5728000898-36680334澄迈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36号5719000898-67622397乐东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中兴大道12号5725000898-85596930琼中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72号5729990898-86238736万宁国家税务总局万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三西路税务局5715000898-62180171文昌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5713000898-36680348保亭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海南省保亭县宝亭大道北侧县税务局办公楼办税服务大厅5723000898-83662272昌江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110号5727000898-26655920定安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552号5712000898-36680339东方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东方大道办公区5726000898-36680340临高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美路115号税务大楼5718000898-28284736陵水国家税务总局陵水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陵水县椰林南干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24000898-36680342屯昌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7号5716000898-67818040五指山国家税务总局五指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02号5722990898-36680349琼海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714000898-36680343
Q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高端、紧缺人才可以享受怎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A
你好!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予以免征。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四、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25 12:44:39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分类所得如何汇总申报个人所得税?(广西)

A
您好,分类所得中,只有“偶然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可以进行汇总申报。汇总申报“偶然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到单位所属办税服务厅开通汇总申报功能,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分类所得申报】模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偶然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点击填写,在界面点击【添加】“申报方式”选择“汇总申报”,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温馨提醒:企业汇总申报偶然所得,无需填报人员身份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9-02 09:32:05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海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A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43号,以下简称《清单管理办法》),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为落实好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应税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缴纳。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受雇,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劳务,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是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确认。与任职、受雇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二、减免税额计算高端紧缺人才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二)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三)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免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自由贸易港应纳税额-海南自由贸易港应纳税所得额×15%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三、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天数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进入和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当天,均按1天计算居住天数。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次进出的,合并累计计算。四、享惠资格认定程序(一)相关人员名单汇总。根据享惠条件,省人才管理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名单,推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税务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内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人员名单,推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的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企业或单位的特定人员(以下简称特业人员),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由本人通过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于每年3月1日前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报《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定行业人员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表》。省税务部门汇总符合行业范围的申请人员信息后推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二)享惠人员资格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人员名单推送至省营商环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其中营商环境部门负责提供个人信用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提供特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网站等官方渠道提供查询。1.实际居住天数满183天的人员,以及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特业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移交省税务部门。2.实际居住满90天但不满183天的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每年4月30日前以短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方式提醒,由本人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提交经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确认的出差、休假、学习培训等情况的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需具备正当的理由和目的,完备的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审批程序,完整的进出岛记录等要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移交省税务部门。(三)审核结果异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于本年度内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渠道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申请复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网站等官方渠道提供查询。(四)提醒办理享惠申请。省税务部门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的人员名单,核实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实质性运营等情况后,以短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方式提醒高端紧缺人才办理享惠申请。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符合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享受优惠政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个人在上述期间无法入境办理的,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或在离境前提前30日以上通过省税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反馈。符合享恵条件的人员,税务部门按规定办理退税。(二)符合享惠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应在5年内保留与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合法证明材料。(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应在高端紧缺人才资格审核、实际居住天数的认定方面实施全流程监管,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开展抽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滥用税收优惠等违规行为,取消当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缴当年度免征税款及滞纳金,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纳入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别牵头做好《清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争议解决工作,共同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六、有关规定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支财〔2022〕1211号)同时废止,2024年度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参照本公告执行。附件:承诺书模板
Q

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申报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广西)

A
您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填写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人员信息,“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根据您采集的人员如实选择【残疾】、【烈属】或【孤老】,若选择【残疾】,还需选择【残疾人证件类型】(必填)且填写【残疾证号】(必填);若选择【烈属】建议补充填写【烈属证号】(非必填)。(二)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收入、减除相关信息,也可以使用模板批量导入数据,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税款计算】。(三)若有符合条件的减免税等事项还需在【附表填写】中填写相关报告。(四)收入和附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发送申报】完成申报。(五)涉及到税款的点击【税款缴纳】-【立即缴税】,完成税款缴纳即可。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后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人员信息采集】填写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人员信息,“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根据您采集的人员如实选择【残疾】、【烈属】或【孤老】,若选择【残疾】,还需选择【残疾人证件类型】(必填)且填写【残疾证号】(必填);若选择【烈属】建议补充填写【烈属证号】(非必填)。(二)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收入、减除相关信息,也可以使用模板批量导入数据,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重新算税】。(三)若有符合条件的减免税等事项还需在【附表填写】中填写相关报告。(四)收入和附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报送】完成申报。(五)涉及到税款的点击【税款缴纳】-【立即缴税】,完成税款缴纳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25 11:05:16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服务工作的通告》什么时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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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服务工作的通告》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7:50:50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个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这里自行申报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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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营所得不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所得范围内,即,自然人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没有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7:01:53个人所得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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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人股权变更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吗?

A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登记机关查验与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6:24:39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个人出租房屋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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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6:24:35个人所得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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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个人转让股权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计入股权原值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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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当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从会计角度而言,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的组成部分,因此当税务机关采用净资产核定法时,会影响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8-15 16:09:37个人所得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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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7:21:05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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