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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24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A
为做好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以下简称“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七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受理全区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具体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417。(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13628908259,收件人:拉姆)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申报表单:一是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载服务”栏目下载;二是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四、申报时间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六、注意事项(一)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对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二)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三)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纳税人如有疑问,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栏目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12个人所得税西藏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上海)

A
您好,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市范围内,且需要办理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06 19:38:08个人所得税上海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上海)

A
您好,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06 19:38:07个人所得税上海
Q

山东省烈属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

A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4:27:45个人所得税山东
Q

山东省残疾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

A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4:27:44个人所得税山东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A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四、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五、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4个人所得税海南
Q

广西的企业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被稀释、股权比例减少,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广西的企业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被稀释、股权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征收区分以下情形:一、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就企业增资扩股而言,它是企业行为,并非个人转让行为,不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的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二、如在企业增资扩股时,股权被稀释的股东实际取得了应税所得,应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三、由于股权比例减少需要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因此按照“先税后变更”的机制,股权被稀释的股东无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均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9:57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的企业借款给员工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企业借款给员工征收个人所得税应按下列情形区分:一、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除上述情形外,根据现行规定,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1:14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在广西个人因请假、迟到、工作失误被扣发的工资是否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A
您好,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才须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因请假、迟到、工作失误被扣发的工资,个人并未实际取得。因此,这部分扣发的工资不需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32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取得差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取得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规定如下:一、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二、对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人员,按规定取得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有关出差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25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取得差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我区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出差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2 09:30:24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如何进行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湖北)

A
您好,纳税人可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分类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选择“存储存款利息所得”申报,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6 16:45:03个人所得税湖北
Q

雇主为雇员负担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
您好,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4 11:10:50个人所得税全国
Q

个人转让因继承而获得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上市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协同管理。个人转让因继承而获得的限售股,限售股所对应的公司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3 15:10:17个人所得税全国
Q

西藏高校毕业生取得就业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7 12:12:47个人所得税西藏
Q

关于西藏自治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公告

A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现我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三、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等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也可通过商业银行、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线上或线下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资金账户参加个人养老金。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自主选择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国债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六、达到领取条件,代扣完个人所得税后,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完为止。未领取完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依法继承。七、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0891-12333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1-6331814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2-8839974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3-7826400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4-5822026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5-4825670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6-3721017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7-2821201特此公告。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2024年12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个人所得税西藏
Q

企业办理税务注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怎么提前申报?(湖北)

A
您好,先在新电子税局操作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企业状态会变成“清算”,需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默认带出本月申报所属期。提前申报需要纳税人自行修改税款所属月份。点击左上角【首页】-【税款所属月份】,进行月份修改,月份修改成功后即可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填写申报表,发送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0 16:23:28个人所得税湖北
Q

在湖北省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办理报验后,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如果您已办理跨区域报验登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登录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web端(即网页版)和扣缴端(即客户端版)两种方式。一、为避免数据丢失的情况,推荐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通过WEB端的“单位办税”模块,扣缴数据在云端储存,换电脑、换系统,只要联上互联网,无需重新采集,历史数据自动获取可见。二、【实名登录】: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实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申报密码登录】:使用本单位申报密码登录。三、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导入】录入人员,采集成功后点击【报送】;四、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添加】/【导入】,采集成功后点击【报送】;员工自行采集的,可点击【下载更新】;五、点击综合所得/分类所得/非居民所得/限售股所得申报,根据报表类型添加或导入对应报表——依次点击【税款计算】、【附表填写】;六、点击【申报表报送】——点击右上角【发送申报】→【获取反馈】;注:综合所得到申报期才能申报(清算状态单位除外);七、申报成功后,需缴纳税款的点击【税款缴纳】,选择对应方式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7 11:40:13个人所得税湖北
Q

湖北省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新电子税局预检监控需申报当前所属期个人所得税,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时,提示“您未到清算日期”无法申报,该怎么处理?

A
您好,您在进入新电子税局-清税申报(注销税务登记)该功能模块进行预检时,请先做清算报备,您公司状态为清算状态后,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当前所属期个人所得税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7 11:39:02个人所得税湖北
Q

个人养老金在投资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A
您好,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6 15:28:37个人所得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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