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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电子税务局办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时提示当前无有效的税(费)种信息,无法申请定期定额核定该如何处理?(青海省)

A
您好,纳税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前须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先核实是否已有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或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如已有税(费)种认定信息请点击【征纳互动】-【转人工】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如果未带出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的搜索栏输入“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或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添加所需要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更新税(费)种认定信息,此时即可重新尝试申请定期定额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6 10:36:50定期定额户青海
Q

个人所得税更正申报的最新模板在哪下载?(青海省)

A
您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在【首页】选择对应所属期,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导出】-【导出大厅申报表样/标准申报表样】(前提是在收入和减除页面填好数据且进行税款计算之后才可以导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6 10:36:31申报表青海
Q

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标准是什么?(青海省)

A
您好,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不足确定标准的,按发放金额据实扣除。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比照《青海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扣除标准确定: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对应厅局级标准;企业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者对应县处级标准;其他人员对应乡科级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6 10:35:52扣除标准青海
Q

我省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税收优惠?(青海省)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政策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上述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06 10:34:58优惠青海
Q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一套住房要销售,该住房已经持有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能否享受满五唯一政策免征个人所得税?(新疆)

A
您好,“满五唯一”的适用性不区分居民或者非居民身份。如果您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即可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8:27:26新疆
Q

夫妻双方涉及其中一人的婚前财产,现约定将100%的产权转移至另一方名下,是否属于不涉税情形?(云南省)

A
您好,夫妻双方涉及其中一人的婚前财产,现约定将100%的产权转移至另一方名下,不属于不涉税情形。涉及的税费有: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三十六款“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2.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3.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4.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契税。5.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37:32产权转移云南
Q

云南省制造业的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是多少?

A
您好,云南省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应税所得率是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37:31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企业启用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费种后,发现启用时间有误,应如何修改?(深圳)

A
您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选择“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据实修改后提交申请。如您无法自行修改成功,在【征纳互动】界面,点击【人工】进入人工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4:28深圳
Q

资源回收企业在“反向开票”时为自然人(出售者)代办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后,如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深圳)

A
您好,预缴成功后,出售者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打印,登录后点开扣缴端上方的【经营所得】模块,在页面左侧【査询统计】--【缴款记录査询】--【完税证明开具】即可打印。也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选择【缴税记录】后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即可生成完税证明。若是资源回收企业,可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委托代征(使用区块链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税收完税证明(代开具)】模块代开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54深圳
Q

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深圳)

A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因此,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应并入企业收入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30深圳
Q

如何添加个人所得税办税员?(深圳)

A
您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添加:个人所得税APP: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个税APP,点击右下角【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页面会显示当前任职受雇单位列表,选择企业名称,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点击【新增办税人员】,录入“办税人员基本信息”后,根据情况选择“扣缴权限类型”和“授权期限”,点击【确定】,已授权界面将显示已添加的授权人员信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页面点击【查看详情】,可【新增授权人员】信息,录入“办税人员基本信息”后,根据情况选择“扣缴权限类型”和“授权期限”,点击【确定】,已授权界面将显示已添加的授权人员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9深圳
Q

如何注册个人所得税APP账号?(深圳)

A
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有两种注册方式:方式一、人脸识别注册(适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这7种证件),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方式二、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或者在远程办申请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纳税人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扫脸登录,指纹/扫脸登录仅对当前手机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2深圳
Q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家庭成员证件类型可以选择“其他”吗?(深圳)

A
您好,一、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对添加家庭成员证件类型提供了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B、C类)等多种日常可能涉及的身份证件类型。请根据实际,在上述范围内选择证件类型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二、目前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不支持使用和新增证件类型为“其他”的家庭成员用于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2深圳
Q

企业如何处理办税权限异议申诉?(深圳)

A
您好,一、如企业经核实,确认申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属实,已处理申诉情况,请通过首页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事项待办】,选择【异议申诉】,选择对应申诉信息,填写反馈说明等信息后,点击【提交】。如有必要,还可点击【附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二、如企业经核实,确认申诉内容与实际情况属实,未处理申诉情况,企业应核实单位人员信息是否有误或未及时变更;如个人所得税办税人员权限未及时解绑,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处理。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页面右下方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二)点击企业单位,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三)选择需要解除权限的办税人员,点击【解除授权】申诉情况完成后,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事项待办】,选择【异议申诉】,选择对应申诉信息,填写反馈说明等信息后,点击【提交】。如有必要,还可点击【附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右上角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信息管理】(二)点击【办税授权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三)选择需要解除权限的办税人员,点击【解除授权】申诉情况完成后,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事项待办】,选择【异议申诉】,选择对应申诉信息,填写反馈说明等信息后,点击【提交】。如有必要,还可点击【附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2深圳
Q

任职受雇信息提交申诉后,如何查询申诉情况?(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处理。一、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页面下方点击【办&查】--【查询】(二)点击【异议申诉】,即可查看申诉记录。如长时间未受理申诉、查询不到申诉反馈结果的,可联系申诉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二)进入界面后,通过“申诉事项”、“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进行筛查查看,已反馈的申诉记录可查看反馈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3:02深圳
Q

员工提交了异议申诉,公司帮他补缴个税怎么发送确认邀请?(深圳)

A
您好,一、针对存在异议申诉属实,但仍需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纳税人,扣缴单位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扣缴申报确认】中发起确认邀请,并通知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局WEB端消息中心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二、针对扣缴申报表存在申诉属实但无法及时进行身份确认的纳税人,支持由企业办税人员申请增加至免确认名单中管理。针对在名单中的纳税人,无需再进行身份确认。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申请办理本业务的纳税人需与扣缴义务人存在有效的办税关系,即纳税人需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或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代理办税人员)且存在有效的办税关系;免确认的纳税人需存在扣缴义务人发起确认邀请但未确认的记录,否则不可添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55深圳
Q

自然人如何撤销异议申诉?(深圳)

A
您好,自然人发起异议申诉后,发现申诉情况有误,如申诉状态“待受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撤销异议申诉。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页面下方点击【办&查】--【查询】二、点击【异议申诉】,进入在【申诉记录】界面。三、通过上方“申诉事项”“申诉类型”“申诉状态”进行记录筛选。注意:申诉状态为“已反馈”的不能撤诉。四、选择需撤销的申诉记录,进入【申诉详情】界面,在核对信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撤销”按钮。五、跳出提示框,显示“您将撤销本条申诉,是否继续?”点击“确定撤销”按钮,完成异议申诉撤销。六、完成撤诉后,【申诉记录】中显示该条记录的申诉状态为“已撤销”。如需查看详情,仍可点击该条记录进入【申诉详情】界面,此时该条申诉记录右上方有“已撤销”标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二、进入界面后,通过“申诉事项”、“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进行筛查。三、选择需撤销的申诉记录,右方“操作”模块点击“撤销”按钮。四、系统会跳出提示框,显示“您将撤销本条申诉,是否继续?”点击“确定撤销”按钮,完成异议申诉撤销。五、完成撤诉后,【申诉记录】中显示该条记录的申诉状态为“已撤销”。如需查看详情,仍可点击该条记录进入【申诉详情】界面,此时该条申诉记录右上方有“已撤销”标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55深圳
Q

发现代办的收入有异常,可以申诉吗?(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处理。一、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办&查】--【查询】--【代办申报明细】。(二)选择“纳税所属期起”及“纳税所属期止”后,点击【查询】。(三)在代办申报明细列表,选择有异议的代办申报数据,点击【查看】,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诉】。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查询】--【代办申报明细】。(二)选择“纳税所属期起”及“纳税所属期止”后,点击【查询】。(三)在代办申报明细列表,点击有异议的代办申报数据,点击【查看】,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55深圳
Q

自然人发现个人所得税APP内的收入有异常,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处理。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或者点击页面下方【办&查】--【查询】--【收入纳税明细】。二、选择“纳税年度”及“所得类型”后,点击【查询】三、您可选择其中一条或在结果列表右上角【批量申诉】功能,对某单位进行申诉。四、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五、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数据已发起过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如下收入纳税明细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二、选择“纳税年度”及“所得类型”后,点击【查询】三、您可选择单条数据点击【查看】--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诉】;或者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右上角点击【批量申诉】,选择“申诉单位”及“税款属期”查询并勾选多条数据,点击【下一步】进行申诉。四、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五、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数据已发起过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如下收入纳税明细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55深圳
Q

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绑定为拥有个税办税权限的人员,应如何申诉?(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处理。一、若是不知情情况下成为财务负责人,当前拥有个人所得税办税权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诉:(一)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1.页面右下方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2.点击需要申诉的企业,选择企业办税身份3.点击【申诉】4.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5.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1.首页右上角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信息管理】2.点击【办税授权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申诉】3.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4.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二、若是被绑定为个人所得税办税员,按照以下步骤处理:(一)个人所得税APP--【我的】--【我的办税权限】,在此页面可查看当前授权单位列表和授权状态,点击【解除授权】。(二)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点击右上角头像【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授权管理】--【我的办税权限】,选择企业点击【解除授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55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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