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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24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

A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等十部门决定联合推动我市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在下列个人所得税涉税行为中存在失信情况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提醒仍不改正的,税务部门将其个人所得税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其本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成员、专项附加扣除等信用承诺信息事项中违规承诺;2.提供虚假纳税资料;3.拒不配合提供纳税资料;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未按期缴纳税款;5.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申报未申报;6.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或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缴税未缴税;7.自行申报少计收入或多计扣除从而导致少缴纳税款。二、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存在个人所得税失信信息记录的失信主体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在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三、鼓励行政部门和市场主体给予守信纳税人更多机会和便利,对守信纳税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予以优先考虑,在申领补贴资金、便民服务等领域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四、纳税人对其本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如信息确认有误,应及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更新信息。五、失信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修复信用,对符合标准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更正其有关信息,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同步修复结果。六、纳税人可以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申请查询、下载、打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大连市总工会中共大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26个人所得税大连
Q

广西的个人在血站献血后得到了200元营养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无偿献血,得到血站发放的营养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24 11:04:10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的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发放给员工,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您好,稳岗补贴不在文件列举的免税范围内,因此,企业将取得的稳岗补贴发放给员工应计入员工的工资、薪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24 10:49:33个人所得税广西
Q

广西个人通过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能否按核定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12 17:12:59个人所得税广西
Q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A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大病医疗年度限额8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每月800-1500元;赡养老人每月3000元;婴幼儿照护每月2000元。
12366广州| 2024-06-10个人所得税全国
Q

辽宁省的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发表同一作品取得稿酬所得,是分别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A
您好,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3:10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由单位代为办理2022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A
您好,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3:08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简易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A
您好,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3:06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的纳税人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想要办理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是否需要进行预约?

A
您好,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3:06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向哪里申请办理?

A
您好,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7 13:33:03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A
您好,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6 14:49:38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如何计算?

A
您好,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6 14:44:33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3年3月21日之后是否还需要进行预约?

A
您好,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5 16:13:47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的纳税人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哪些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填报或者补充扣除?

A
您好,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5 16:13:24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造成2022年少申报的,纳税人是否应当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A
您好,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5 16:12:36个人所得税辽宁
Q

辽宁省非上市公司授予本企业员工股票期权,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05 16:12:24个人所得税辽宁
Q

个人转让购房指标取得的所得应按何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该行为相当于中介介绍或者经济服务,即指标转让人介绍指标受让人购买指标房,因此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5 13:57:36个人所得税全国
Q

个人转让自己的作品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一、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作品: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作者将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作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如非拍卖情形的,应区分两种情况:1.个人提供其作品著作权的使用权,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其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时,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5 13:57:36个人所得税全国
Q

北京市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您好,对于北京市纳税人来说: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一)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二)孤老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三)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24 09:15:31个人所得税北京
Q

大连市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是多少?

A
您好,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形式取得的补贴收入、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费等均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标准内的公务费用,可凭真实、合法的票据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连地区扣除标准是公务用车费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700元。实际发生额不超过27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实际发生额超过2700元的,其余额不得结转到以后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务费用凭据所反映的内容不是参改人员本人实际发生费用的,不得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4-18 16:20:21个人所得税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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