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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企业所得税”

Q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什么情况企业需要报送《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深圳)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第七条的规定,“以代理,包括以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代理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20:22深圳
Q

报验户在电子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模块如何进入?(深圳)

A
您好,若是异地来深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路径参考: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企业业务”登录界面下方找到“特定主体登录”登录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模块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20:06深圳
Q

深圳市纳税人跨区到深汕合作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和预缴税款?

A
您好,由于深汕合作区行政区划上不属于深圳市,故纳税人应按深汕当地要求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并预缴增值税,不用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深圳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即可(不需要在深汕合作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步骤:一、法定代表人身份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二、在【跨区税源登记】界面,分别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行政区划点击查询,获取手机验证码,点击【确定】,系统验证成功,选择跨区税源所在地行政区划及街道乡镇等,点击【提交】即可。注意:目前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赤石镇,四个镇属于深汕合作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9:54深圳
Q

使用简易确认式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系统提示:您发生了生产经营活动,“附报事项”中的“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应大于等于0。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若在简易确认式申报界面出现该提示,需在【优惠及附报事项信息】--【附报事项勾选数】界面的“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以及“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注:申报第三季度,则填写1-9月份的累计金额;申报第四季度则填写1-12月份的累计金额。可以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本年累计贷方发生额填写。)“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7:29深圳
Q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汇总备案时,系统提示“您备案的有效期起止不在上级机构备案的有效期范围内,请确认是否正确。”,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汇总纳税报告】模块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时出现该提示,请先联系总机构查看汇总纳税报告维护的有效期止时间,分支机构的起、止时间信息需在总机构有效时间内,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总机构调整汇总纳税报告中的有效期,或自行调整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报告中填写的有效期起、止时间,使分机构有效期在总机构备案有效期范围内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6:12深圳
Q

总、分机构在新电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时,是否有先后顺序?(深圳)

A
您好,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中办理【汇总纳税报告】时,因系统有监控,应总机构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然后再由分支机构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6:01深圳
Q

深圳企业在深汕有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A
您好,若是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只需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若是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纳税人,需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注:深圳企业前往深汕合作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但需要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5:49深圳
Q

带税务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哪打印?(深圳)

A
您好,若下载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下载。在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模式下,所有申报数据由纳税人实名登录,填写并确认无误后自行提交,纳税人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税务局不再提供回执性质的电子受理章。居民企业所得税仅支持2021年及以前属期,其他属期都以新电局的规则为准。若企业有需要,可前往税局前台加盖。2021年及以前属期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地方特色】--【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查询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7:15:40深圳
Q

纳税人跨省(市)迁移的,需要先在迁出地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申报吗?(重庆市)

A
您好,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35:40重庆
Q

外地来渝企业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中进行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重庆市)

A
您好,外地来渝建筑安装企业登录重庆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模块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35:39企业所得税重庆
Q

分支机构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时,系统提示“未维护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分支机构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时,系统提示“上一级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为空,请核实纳税人登记信息中是否未维护主管税务机关”,该提示通常是因为分支机构登记信息中未维护其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请按以下步骤补充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一)在信息变更页面,在变更项目为“总机构”的行次,如有内容点击【编辑】,在对应的弹框界面中补充相关信息(包括总机构名称、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等带星号字段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保存并提交变更信息,再重新尝试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业务。(二)在信息变更页面,在变更项目为“总机构”无内容的,一般是未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在变更项目中选择“上下级机构信息”,在对应的弹框界面中【新增】上一级机构信息(包含上一级机构所在省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带星号的字段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保存并提交变更信息,再重新尝试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32:10分支机构广西
Q

企业在做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同时进行财务报表申报吗?

A
您好,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申报。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10:24:23汇总纳税全国
Q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能否用于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山西)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十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 09:08:06山西
Q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江西赣能乡村帮扶基金会2.江西省东江源三百山生态保护基金会3.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江西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5.上饶市广丰区慈善总会6.弋阳县慈善会7.余干县慈善会二、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赣州市红十字博爱基金会2.赣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江西青原弘济慈善基金会4.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5.江西省慈善总会6.江西省赣州市金声教育基金会7.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8.江西省景德镇文化遗产保护公益基金会9.江西省李渡教育基金会10.江西省庐山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11.江西省民建同心思源基金会12.江西省南丰县教育基金会13.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4.江西省上栗县长平人民教育基金会15.江西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16.江西泰豪教育基金会17.九江银行敬老爱幼慈善基金会18.九江市教育基金会19.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救助与健康促进基金会21.江西省鄱阳湖生态保护基金会22.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3.东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4.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5.江西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6.江西省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7.江西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28.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29.江西省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30.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教育基金会31.江西省井冈山大学教育基金会32.江西省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34.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5.南昌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6.南昌航空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7.南昌慈善总会38.南昌市崛美公益发展中心39.都昌县鄱阳湖儿童慈善救助协会40.共青城市慈善会41.湖口县慈善总会42.九江市慈善总会43.九江市濂溪区慈善会44.彭泽慈善会45.瑞昌市慈善会46.永修县慈善会47.宜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48.樟树市慈善会49.上饶市慈善总会50.上饶市青苗慈善基金会51.上饶饶商关爱基金会52.万年县慈善总会53.上饶市教育基金会54.婺源县慈善会55.峡江县慈善会56.抚州市教育发展促进会57.广昌县慈善总会58.丰城市慈善总会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民政厅2026年4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8捐赠江西
Q

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北京)

A
您好,如果您是北京纳税人,请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二、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汇总纳税报告”进入办税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7 11:27:51汇总纳税北京
Q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二、2025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6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9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申请列入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清单的,还可选择于2026年9月7日至9月20日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鼓励首版次软件企业积极申报税收优惠。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四、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经营范围内不再包含企业所享税收优惠类型对应的业务等重大变化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省级部门上报文件落款日为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将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则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企业享受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文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附件: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pdf   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pdf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4.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pdf
Q

收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通知,请问在电子税务局什么模块查询《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深圳)

A
您好,若是主管税务机关有推送数据,请在【我的待办】--【其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模块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9:16深圳
Q

企业如何撤销清算状态?(深圳)

A
您好,若需撤销清算状态,需要先作废提前申报的申报表,然后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作废清算备案,具体路径参考:【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注:个体工商户、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无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8:55深圳
Q

分支机构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深圳)

A
您好,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需区分以下情况确认:一、若分支机构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以法人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二、若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未办理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支机构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二)已办理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并且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支机构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注意:一、分支机构作为非法人主体,不能以分支机构自身数据来判别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因此,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办理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的,因尚未与总机构汇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暂不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二、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批准汇总申报纳税当月赋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8:08深圳
Q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在“选择合同”界面“非居民纳税识别号”是FJ开头的,但下载申报表后纳税识别号是F开头,是什么原因呢?(深圳)

A
您好,申报时显示的以FJ开头的18位“非居民企业身份码”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后采集生成的非居民企业识别号,下载申报表后显示为旧系统生成的编码,二者在系统后台归集为同一非居民企业,前端显示编码的不同不影响后续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3 17:35:58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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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07集成电路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