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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如何重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申报密码?(深圳)

A
您好,若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密码重置:方式一、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详情页,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入重置申报密码详情页,填写并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保存后即完成密码重置;方式二、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小头像,点击【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在该详情页中填写并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保存后即完成密码重置;若是异地来深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由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根据跨区域涉税编号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获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45深圳
Q

自然人提交申诉后,如何查询申诉情况?(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处理。一、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页面下方点击【办&查】--【查询】(二)点击【异议申诉】,即可查看申诉记录。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页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二)进入界面后,通过“申诉事项”、“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进行筛查查看,已反馈的申诉记录可查看反馈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44深圳
Q

员工已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采集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新不到,应如何处理?(深圳)

A
您好,出现这个情况一般是因为员工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已采集但申报方式选择为年度自行申报,或申报方式选择为扣缴义务人申报但扣缴义务人不为现单位。建议让员工自行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后在【首页】-【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查看是否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有则查看申报方式是否为扣缴义务人申报且扣缴义务人为当前单位,采集成功或修改完成后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指定人员】进行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37深圳
Q

若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更新,应如何操作?(深圳)

A
您好,一、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采集的,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修改。(一)由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修改】按钮更新信息。(二)由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采集的,可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2:30深圳
Q

非正常状态如何补申报?(深圳)

A
您好,企业非正常状态可按照下述路径操作补申报:一、(除个税以外)可企业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进入功能菜单,输入查询条件,然后点击对应的税费种进行补申报(个税除外)。若上述路径无法办理,可通过远程办办理: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企业业务】-【其他】-【逾期补申报】模块办理。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补申报路径: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企业业务】-【其他】-【逾期补申报】模块办理。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补申报路径:方法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顶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申报】,选择【申报年度】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填写补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止】后,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补申报。方法二:远程办逾期补申报路径: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企业业务】-【其他】-【逾期补申报】模块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1:49深圳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下载打印数电票?(深圳)

A
您好,若您是非自然人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打印数电发票(不支持直接对于其他税控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下载):方式一:若是销售方,开票成功后,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选择文件格式后,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也可以点击【发票打印】按钮直接打印发票。方式二:企业开具的发票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开具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交付】,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该页面还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方式三:若是企业取得的发票,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取得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下载】,在弹出页面可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下载发票,该页面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方式四:支持批量下载发票,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在结果展示列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数据,点击【批量下载】,选择文件下载类型,点击【确认】即可批量下载发票,您可以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本次发票批量下载的进度。温馨提示:每月月初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量较大的时间段,若您在批量导人导出或下载时出现进度卡顿等情况,可能是选中的发票量过多导致的,您可尝试分多批次办理,或在非工作时间段尝试进行操作。若您是自然人纳税人,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进入“我的票夹”模块,该模块提供数电发票的查询、下载、导出、拒收、红字发票提醒、定向推送等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1:49深圳
Q

深圳企业在深汕合作区有项目,在电子税务局如何预缴增值税?(深圳)

A
您好,深圳企业在深汕合作区有项目,应按深汕当地要求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并预缴增值税,不用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深圳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即可(不需要在深汕合作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一、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路径:法定代表人身份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二、增值税预缴: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后,申请增值税税费种认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进入模块办理预缴。注意:目前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赤石镇,四个镇属于深汕合作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11:20深圳
Q

发现任职受雇信息有误,应如何申诉?(深圳)

A
您好,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链接: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申诉。一、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如下:(一)页面右下方点击【我的】--【任职受雇】(二)点击需要申诉的企业(三)点击【申诉】(四)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五)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步骤如下:(一)首页右上角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信息管理】(二)点击【任职受雇信息】(三)选择需要申诉的企业,点击【申诉】(四)选择申诉类型会带出补充说明模板,您也可以删除模板,自行编辑,此时仅限制最少的填写字数,至少填写5个字符,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五)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有反馈结果。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异议申诉,若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申请申诉复核,您可以去复核,也可以取消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7:09:32深圳
Q

云南省纳税人出租住房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有什么扣除标准?

A
您好,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6:03:29个人云南
Q

云南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法人股东是否可以适用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A
您好,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第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针对目前问题中描述的情形来说,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1:33企业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A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31号)规定:“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在遭受自然灾害当年和次年,对其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征。具体减征幅度由县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其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9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1:03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政策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是指什么?

A
您好,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孤老人员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没有配偶或丧偶的、且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抚养能力的个人。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以上人员需持有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0:59个人所得税云南
Q

云南省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统一按照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30 11:50:58代开发票云南
Q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天津)

A
您好,如您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您取得多处经营所得,首先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然后选择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9 17:26:02经营所得天津
Q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A
您好,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9 14:51:06重点群体宁夏
Q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途径是什么?

A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退付手续费:一、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1.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2.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3.核对2024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4.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5.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二、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1.登录首页-单位办税-扣缴申报-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再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2.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确认结报单;3.结报单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按钮,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界面,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启动手续费退付流程,可通过界面查询当前结报单编号的申请状态。如果扣缴义务人的员工人数超过web端系统设置的300人的限制,则【退付手续费核对】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9 11:47:02手续费全国
Q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改为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天津)

A
您好,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点击【开始申报】-【我已阅读并知晓】,在“标准申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奖金相关提示,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点击右上角【确定】即可。温馨提示:您可在汇算申报时分别以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试算,选择对您来说更划算的计税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9 08:48:26一次性奖金天津
Q

提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后,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吗?(天津)

A
您好,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9 08:48:26撤销退税天津
Q

厦门市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

A
【事项名称】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设定依据】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申请条件】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上述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上述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二、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共同共有产权人在出售或新购住房时对共有产权份额约定的,应在出售申报税款或申请退税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约定协议,确认产权份额。共同共有产权人未提供共有产权份额约定的,按照共有人数均权处理。三、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四、纳税人申请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依法缴纳现住房转让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新购住房为新房的,应当按照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必要性报送情形备注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必报查验后退回2《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原件4纸质/电子必报3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必报4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条件报送新购住房为二手房需要报送新购住房为司法拍卖房(无房产交易合同的),提供拍卖确认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法院判决资料(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5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为交易合同中涉及税收部分的业务要素内容,包括:“第一至第八条合同内容页及合同末尾双方签名盖章页”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条件报送新购住房为新房需要报送6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条件报送共同共有产权的,需提供本资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办理机构】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4.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表单及填写范本】《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8 16:53:24厦门
Q

离职人员重新入职原公司后,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更新其任职信息?(广西)

A
您好,离职人员重新入职原公司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更新任职信息,操作步骤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扣缴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通过左侧导航栏,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在人员名单中勾选该人员并点击“姓名”栏次,跳转的人员信息模块中,将其原有的【离职日期】栏次清空,并在【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栏中填写本次重新入职的日期,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返回【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点击【报送】完成本次任职信息更新。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单位的法人、财务负责人、企业办税权限中被授权过的办税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方式,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在人员名单中勾选该人员并点击“姓名”栏次,跳转的人员信息模块中,将其原有的【离职日期】栏次清空,并在【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栏中填写本次重新入职的日期,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报送】完成本次任职信息更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8 15:54:03任职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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