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我是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已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能否叠加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A
您好,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8:10广东
Q

广东省个人出租机械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取得收入应按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个人出租机械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29广东
Q

广东省个体工商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对于免征的增值税税款是否需要并入经营所得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对于个体工商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税款部分属于营业外收入,应作为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并入经营所得并按规定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29广东
Q

广东个人养老金缴费后可以在计算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A
您好,个人养老金不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进行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29广东
Q

广东省用人单位当期未发放工资,办理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如何填报“三险一金”专项扣除?

A
您好,要区分以下不同情形处理:一、当月工资收入为0,但企业为员工缴付个人部分的王险一金,视为向员工支付了工资收入,扣缴单位扣缴申报时,当期工资收入填报个人部分的三险一金合计数,再分别填写报三险一金进行税前扣除二、当月工资收入为0,且企业未为员工缴付个人部分的三险一金,由员工将个人交付部分交由企业缴付的,扣缴单位扣缴申报时,当期工资收入、三险一金均填写0。未填报扣除的"三险一金"可按以下方式填报:(一)待以后支付工资的月份再按累计未填的三险一金金额分别填报三险一金进行税前扣除,剩余不足扣除的部分继续往以后有工资支付的月份继续扣除,12月所属期或为员工实际办理扣缴申报的最后个所属月份仍有剩余不足扣除的,由员工本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补扣。(二)12月所属期或为员工实际办理扣缴申报的最后一个所属月份再按累计未填的三险一金金额分别填报三险一金进行税前扣除,剩余不足扣除的部分由员工本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补扣。(三)如当年度剩余月份均未发放工资薪金的,由员工本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补扣。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20广东
Q

广东省纳税人如何开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A
您好,开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有以下方式:一、非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扣缴端开具:(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查询】-【经营所得】-【查询统计】-【缴税记录查询】-【完税证明开具】或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选择【缴税记录】后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即可生成完税证明。(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上方【经营所得】,然后左侧【查询统计】-【缴税记录查询】,勾选后点击【完税证明开具】。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19广东
Q

广东省多名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法院调解后由其中一名法定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而获得现金补偿,是否适用不征个人所得税?

A
您好,多名子女共同继承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子女对房屋产权和土地进行分割,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由其中一个子女取得,其他子女因放弃相应产权而获得现金补偿的,所取得的现金补偿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多名法定继承人并非完全都是子女的情况下,但与多名子女继承性质相同,其取得的现金补偿也可参考上述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6:13广东
Q

广东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中的“本人工资”栏次应如何确定?

A
您好,“本人工资”为该人员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新入职员工为起薪当月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20 15:05:35广东
Q

法律援助机构为取得法律援助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按什么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河北)

A
您好,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16:24:53补贴河北
Q

企业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是否返还?(河北)

A
您好,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16:24:45手续费河北
Q

外国企业董事在中国境内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河北)

A
您好,外国企业的董事或合伙人担任该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的职务,或者名义上不担任该机构、场所的职务,但实际上从事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在中国境内从事上述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16:24:45外国企业河北
Q

法律援助人员取得的法律援助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河北)

A
您好,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09:31:36补贴河北
Q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关于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扣除限额是多少?(天津市)

A
您好,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09:24:43扣除天津
Q

天津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哪些?

A
您好,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09:24:42范围天津
Q

天津市个体工商户通过什么方式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A
您好,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方式如下:一、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户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帮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三、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四、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通过征纳互动联系人工座席申请在线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09:22:47个体工商户天津
Q

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含不含增值税?(天津市)

A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扣缴义务人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支付的个人收入,减除个人在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7 09:20:58增值税天津
Q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没有足额缴纳年度汇算补税”怎么办?(厦门)

A
您好,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出现这种标注,是因为您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个税汇算应补税款。足额补缴税款后,标注会即时解除。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渠道补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15:59:59厦门
Q

河北省双定户实际月经营收入达到多少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您好,根据河北省双定户实际经营情况,月经营收入额在3万元以下的双定户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对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经营收入额超过3万元的双定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下调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15:37:28个人所得税河北
Q

河北省个人转让股权时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A
您好,个人转让股权在向经营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15:37:27个人转让股权河北
Q

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如何确定?(天津市)

A
您好,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企业职工缴费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项目工资等构成。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也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以及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企业职工缴费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4-16 09:16:22缴费工资天津
上一页222324252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