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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小规模纳税人”

Q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的资料是什么?

A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的资料如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一、机动车经销企业的纳税人: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1份(报送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二、2015年4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或UKey三、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1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7 11:34:52小规模纳税人全国
Q

小规模纳税人证明可以在哪开具?

A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打印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查询”选择“一户式查询”在“纳税人信息查询”中,点击资格信息查询页签查看纳税人资格。如果该页签内容为空,代表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8:00:57安徽
Q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A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开票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7:53:43安徽
Q

销售牛黄的税率是多少

A
您好,一般纳税人销售牛黄的税率是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牛黄的税率是3%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7:26:57安徽
Q

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印花税减半征收吗?(安徽)

A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转让股权计算缴纳的印花税减半征收,印花税税率0.05%。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7:09:17安徽
Q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月销售额指的是?(安徽)

A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月销售额指的是合计月销售额,不是仅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应费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7:00:52安徽
Q

公司销售二手车应如何作税务处理?

A
一、一般纳税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1、简易计税方法满足条件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稅销售额/1+3%)*2%2、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二、小规模纳税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缴增值税应纳稅额=含稅销售额/1+1%)*1%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具体参照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x6COO8sUENyURKP956ucA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6 10:12:55安徽
Q

企业正常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涉及哪些税费?

A
您好,企业销售货物涉及的税费如下:一、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1.销售货物、劳务或者进口货物,除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城建税及附加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5%、或1%计算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三、印花税签订交易合同的需按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四、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合并到当期收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五、“六税两费”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8:44:48安徽
Q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及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开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收入如何确认?

A
您好,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8:15:57安徽
Q

公司回购股权涉及的相关税费有哪些?

A
您好!一、回购股权的税务处理。在公司回购股份中,对于被投资企业或者说回购公司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有以下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须进行纳税调整。二、税收政策1、上市公司回购个人股份:在增值税上,对于被回购方是个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五小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因此,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在个人所得税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印花税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上市公司回购个人股份:在增值税上,一般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个人所得税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不确认股息红利所得,应该全部确认为财产转让所得。在印花税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收购即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贴花。现行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2、回购对象为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在增值税上,回购股份过程中,对于被回购方是法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属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如果回购方为非上市公司,回购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因此,股权回购的被收购方应当分别确认股息所得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其中股息红利符合条件的,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在印花税上,根据财税明电〔2008〕2号的规定,对于法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回购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贴花。现行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
Q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鲜肉开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A
您好,根据财税[2012]75号文,第一条:“对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除此以外的鲜肉,增值税税率为3%。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7:56:42安徽
Q

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行为,如何申报增值税?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以销售额10000元为例)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四)免税销售额”、《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相关栏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相关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按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以销售额10000元为例)可直接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按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以销售额10000元为例)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7:56:24安徽
Q

新电局为什么提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季度财务报表?

A
您好,按总局需求,现在新电局仅监控不同的会计制度类型,不对纳税人资格类型(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监控区分。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报送报表时需要选择月报+年报,或者季报+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5:50:17安徽
Q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截止?

A
您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文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1:50:29安徽
Q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如何申报增值税?

A
小规模企业出口不需要办理出口退税,根据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此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填写在主表第13栏“(五)出口免税销售额”,及第14栏,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栏。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第14栏“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即可,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出口免税”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1:46:03安徽
Q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A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税 率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第七条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本法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章 税 率  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  扣缴义务人依照本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第十六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本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八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十九条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第二十条 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销售额。  第二十一条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前款规定的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三)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  (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八)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九)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前款规定的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应当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调整。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二)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三)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当向其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自然人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  (五)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境外的,应当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第三十条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  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预缴税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海关应当将代征增值税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  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物品增值税的计征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出口退(免)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增值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协助税务机关开展增值税征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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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免征房产税的文件可以发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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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业、零售、仓储行业(简称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通告〔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17:37:41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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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什么时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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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15:29:16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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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6%的专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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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13:47:13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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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维护保养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A
您好!冷库维护保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类型,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其他现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3 18:12:00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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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 18:00:23安徽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5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