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印花税按次申报后再按季申报时,电子税务局不允许申报或提示“本期存在按次申报记录,不允许按季申报”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印花税按次申报后再按季申报时,电子税务局不允许申报或提示“本期存在按次申报记录,不允许按季申报”,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同一属期是否已有印花税申报记录。存在申报记录的,可通过【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作废无税款的按次申报记录后,再重新按季申报。如需作废有税款的申报记录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注意:印花税改为按季申报请查询属期内是否存在按季核定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点击热门服务下【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是否存在按季认定相应的印花税征收品目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9 15:59:17期限广西
Q

新电子税务局上如何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A
您好,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如图1所示。图1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进入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税源采集分为卡片式采集和填表式采集两种形式):一、方式一(卡片式采集税源)(一)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如图2所示。图2增加卡片采集税源位置界面(二)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印花税”,点击【确定】,如图3所示。图3增加本期申报印花税税种操作界面(三)“印花税”卡片增加成功,将鼠标移动至印花税卡片上,卡片将弹出“查看申报”及“税源采集”按钮,如图4所示。图4“印花税”卡片增加成功图例界面(四)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系统跳转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如图5所示。【税源采集】可以点击【新增税源】或【导入】两种方式。图5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五)点击【新增税源】,录入税源基础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如图6所示。图6税源基础信息采集界面注:带“*”号的信息为必录信息。(六)印花税税源采集成功后税源信息自动带出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如图7所示。图7税源采集成功后自动带出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示例界面(七)批量导入。可将需采集的税源信息批量进行导入。(八)点击【导入】弹出导入报表功能窗口,点击【下载模板】可以下载印花税税源采集模板,如图8、图9所示。图8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导入界面图9下载税源信息采集模板界面(九)在模板文件【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填入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如图10所示。图10模板文件【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示例界面(十)导入印花税税源信息。1.点击【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导入文件,如图11所示。图11导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选择文件】示例界面2.若导入文件选择错误,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如图12所示。图12删除错误导入文件示例界面3.点击【确定】上传导入文件,如图13所示。图13上传导入文件确定按钮位置界面4.上传成功后,系统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显示上传文件中的税源信息(若需要改动可手动修改),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如图14所示。图14确认税源信息无误后提交界面二、方式二(填表式采集税源)(一)进入功能界面,点击【填表式申报】,如图15所示。图15填表式申报按钮位置界面(二)在左侧的纳税申报表下“税源明细表”中选择需要采集的税源明细表,如图16所示。图16选择需要采集的税源明细表图示界面(三)具体采集方式步骤同【卡片式】。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8 10:02:59电子税务局全国
Q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A
您好,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46印花税全国
Q

企业之间书立了订单、要货单,但未签订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A
您好,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45印花税全国
Q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如何缴纳印花税?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07印花税全国
Q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A
您好,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07印花税全国
Q

营业账簿印花税如何申报

A
1.申报期限(1)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2)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3.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2)选择所属期为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依次点击【新增税种】-【印花税】-【税源采集】。将需要填写的项目正确填写,例如:税款所属期、申报期限类型、税目等。点击保存,印花税税源采集成功后税源信息自动带出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4)情形一: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无需缴纳税款的,直接点击【一键零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跳转至申报界面,点击【申报】完成零申报。情形二:存在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两种方式。若选择“确认式申报”,系统将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印花税税种卡片,勾选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减免税明细,可点击“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纳税申报表】-【提交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04:19安徽
Q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中印花税提交税源之后不显示,跳转界面后默认属期为空,无法申报怎么办?(江西省)

A
您好,请确认操作是否无误,更换浏览器重新尝试。仍然存在问题,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运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0:57:35电子税务局江西
Q

电子税务局对未进行税(费)种认定按季汇总缴纳项目,也允许按季申报吗?(江西省)

A
您好,根据新电子税务局设置规则,针对已有部分按季汇总缴纳税(费)总认定的,或无任何印花税税种认定记录的纳税人,在征期内,允许其对未做按季认定的税目进行按季申报,并且自动触发按季申报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并推送任务至主管税务机关,请您申报后关注认定结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3 09:35:31汇总缴纳江西
Q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印花税预缴申报

A
您好,已完成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的可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一、方式一(确认式申报):(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二)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如图2所示。您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三)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二、方式二(填表式申报):(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界面,点击【填表式申报】(二)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三)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您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四)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8 13:21:17安徽
Q

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

A
企业将房产卖给个人时,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印花税,其中公司制企业需按企业所得税申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按个人所得税申报。买方个人需承担契税和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7 14:53:51安徽
Q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A
您好,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相关税种:一、增值税(一)自然人出租住房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代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适用此免征政策。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二)自然人出租非住房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代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适用此免征政策。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二、增值税附加(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二)教育费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同时缴纳。(三)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与增值税同时缴纳。三、房产税(一)自然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自然人出租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四、个人所得税(一)自然人出租住房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自然人出租非住房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自然人出租住房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个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六、印花税(一)自然人出租住房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二)自然人出租非住房依照租赁合同按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7 14:53:47安徽
Q

申请股权转让大约多长时间会被受理?

A
目前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申报可全程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时限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7 14:53:11股权转让安徽
Q

新电子税务局进行简易确认式申报,如何缴纳税款?

A
“简易确认式申报”具体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性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工会经费等税(费)种中的部分或全部税种。系统会默认勾选可申报的税种,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税(费)种,系统默认不可勾选并展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纳税人可根据提示进行申报办理。选择完成后,点击“去办理”,即可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系统会默认勾选可申报的税种,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税(费)种,系统默认不可勾选并展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纳税人可根据提示进行申报办理。选择完成后,点击“去办理”,即可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点击去办理后将自动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涉税信息,自动展示纳税人所选税费种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合计,经营情况,享受优惠情况等数据,纳税人需要对预填内容进行确认,如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可在经营情况栏次直接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申报界面。二、操作指引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简易确认式申报业务:(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简易确认式申报】(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6 16:23:29安徽
Q

季中转为一般纳税人,但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何在申报印花税时正确享受“六税两费”政策(安徽)

A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那么季中转为一般纳税人,但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申报印花税时为正确享受“六税两费”政策首先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下方【我的待办】中,任选一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印花税)】,点击【申报】。Tips:若在【我的待办】中没有找到待申报的印花税,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直接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找到印花税申报界面。PART.2在弹出的【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新版)】界面中,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点击【新增税源】。PART.3在【税源信息明细】界面,选择税款所属期,系统会自动出现待申报的印花税税目。纳税人将需要申报的税目信息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勾选所有税目或均不勾选,点击【保存】,系统自动跳转至【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新版)】界面。Tips:(1)季中转一般纳税人填写税源信息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无法正确享受减免优惠。(2)若纳税人该季度没有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税目,直接点击【保存】即可。PART.4在【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新版)】界面点击【跳转申报】,系统自动跳转至申报界面。PART.5若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在季中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仍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因此在申报印花税时,将【纳税人信息】—【减征政策适用主体】选择为【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整个季度都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核对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印花税,点击【下一步】,在弹出的信息提示栏上点击【确认】。02其他纳税人只能在小规模纳税人阶段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因此在季中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申报印花税时,需将【纳税人信息】—【减征政策适用主体】选择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系统将自动识别享受期限,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书立的合同仍可在申报印花税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核对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印花税,点击【下一步】,在弹出的信息提示栏上点击【确认】。PART.6页面自动跳转,显示纳税人已经填报的信息,再次核对填报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申报】。Tips:若申报后产生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税款,在核对金额无误后,即可确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16 15:09:13安徽
Q

如何作废印花税税源信息?

A
您好,纳税人如需修改、删除印花税税源信息,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在已采集税源信息列表中可以进行查看、修改和删除操作。对未申报的税源可以查看、修改和删除;对已申报的税源不能删除,只能修改和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9 13:26:29作废全国
Q

税费种核定里没有查询到印花税营业账簿按期申报,是不是就默认是按次申报?(安徽)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按期纳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其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选择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其他纳税人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如您在税费种认定信息里未查询到按期申报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15日内选择按次申报;如果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没有相关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可以不用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7 14:10:46安徽
Q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票代售报告?(安徽)

A
您好!新电子税务局已无【印花税票代售报告】模块,税务机关印花税明细申报系统于2015年7月1日正式上线后,单位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缴纳印花税。已无印花税票监督代售单位,由税务机关统一售卖印花税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2 15:44:50安徽
Q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安徽)

A
您好,您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即可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2 15:44:28安徽
Q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

A
您好,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无需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优化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办理方式的第一款规定:土地增值税原备案类优惠政策,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02 11:59:20安徽
上一页2324252627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