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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未书立买卖合同,按照订单、要货单缴纳印花税,订单、要货单上列明了不含税金额,单独列明了增值税税款,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能按照不含税金额确定吗?(湖北)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上述订单、要货单上列明增值税税款的,按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的金额,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26 10:59:36未书立买卖合同湖北
Q

纳税人签订的是框架合同,合同中未列明金额,但是每个月的结算单列明了不含税价格,并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印花税申报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缴纳吗?(湖北)

A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因此,结算单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按照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的金额,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26 10:59:36框架合同湖北
Q

企业向个人租用住房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湖北)

A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中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个人租用住房,企业与个人均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25 15:31:21企业湖北
Q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涉及哪些税费?

A
您好,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涉及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八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所以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温馨提醒: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24 14:12:01合伙企业全国
Q

新电子税局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已保存,再次进入提示没有税源信息导致无法申报,如何解决?(青岛)

A
您好,请尝试作废税源重新录入税源信息,保存后根据系统提示直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8 11:21:37青岛
Q

北京的纳税人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A
您好,如果您是北京的纳税人,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进行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7 15:23:14印花税北京
Q

企业销售名下车辆涉及哪些税种?

A
您好,企业销售名下二手车涉及的税费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其中若公司为二手车经销企业(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若属于公司与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4 16:44:22安徽
Q

源泉扣缴涉及的税费?

A
源泉扣缴涉及的税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具体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而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4 15:24:06安徽
Q

采购原材料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A
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若该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该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动产买卖合同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4 10:33:06安徽
Q

个人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湖北)

A
您好,《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规定:“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的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与4S店均不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3 14:45:11购买汽车湖北
Q

山东纳税人为“利奇马”台风抢险救灾物资提供运输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对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7:19:27印花税山东
Q

山东省纳税人在“利奇马”台风灾后重建时,捐赠财产所立的书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7:19:26印花税山东
Q

三代手续费的支付比例以及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三代”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和限额按不同税种和场景具体的规定不同:(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0.5%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1%支付手续费。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0.03%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5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其他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1%支付手续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委托加工消费税,委托受托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支付代收手续费。关联关系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  (五)税务机关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六)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车辆购置税,税务机关按每辆车支付15元手续费。  (七)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八)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0:19:34手续费全国
Q

征期内申报印花税同时存在按期和按次的税源采集信息,提交后只带出按期申报的印花税应纳税额,没有按次申报的应纳税额,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同时存在按期和按次税源信息的,存在属期不同导致带出的税源信息不全。遇到该问题,请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先提交申报,申报完成后,修改税款属期时间为当天,即会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07 14:57:38申报印花税湖北
Q

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已采集好并且保存,可是申报界面还是无信息,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在申报页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系统即可带出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07 14:49:07按次申报的印花税湖北
Q

印花税法执行后,新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应税凭证名称”如何填写?

A
您好,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办公桌椅买卖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07 11:49:28应税凭证名称全国
Q

印花税税源采集保存后,为什么看不到应申报信息?(湖北)

A
您好,印花税税源采集保存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初始界面,需要在左上角的税款所属期处选择税源所属期间,如果按次采集则选择当天,选择所属期后,应申报税源信息才会出现,再选择申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0 15:07:30印花税税源采集湖北
Q

印花税税源采集成功后,为什么选不了该税源进行申报?(湖北)

A
您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选好税源对应的税款所属时间,即可看到已采集的税源并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0 15:07:24印花税湖北
Q

在新电子税局更正本年度往期印花税申报时,税源信息表上的计税金额无法修改,无法更正申报,应怎样处理?(湖北)

A
您好,在更正印花税申报时,若印花税税源信息表上的计税金额栏为灰色无法修改数据时,请点击下方【实际结算信息】页签,在实际结算金额栏修改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7 17:19:40新电子税局湖北
Q

本年度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没有增加,是否需要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湖北)

A
您好,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度无需缴纳税款,也应按年进行“零申报”(计税金额为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6 16:45:03实收资本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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