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企业所得税”

Q

纳税人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房土两税申报智能自检中的高频错误有哪些?(江苏)

A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房土两税申报智能自检中高频错误有以下几种:一、存在房产税但城镇土地使用税未申报;二、有土地账载金额但无土地税源登记信息;三、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提折旧房屋原值与房产税计税依据比对不符。您可以点击这里,查看自查指引及操作图解。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7 17:03:33电子税务局江苏
Q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新)

A
【事项名称】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申请条件】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设定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十一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2号修改)第二条第一款【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2份2股权转让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证明股权转让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股权转让前后的公司股权架构图等资料1份3股权转让业务合同或协议1份材料文本为外文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4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或《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1份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截至股权转让时,被转让企业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资料1份【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报送中文译本的,应在中文译本上注明“本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一致”字样,并签章。5.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除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求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6.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属于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的,由转让方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的,由受让方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3 16:19:58备案
Q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A
一、事项名称: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二、业务描述: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三、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四、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适用情形材料名称数量备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知晓情况的相关方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与应扣缴税款有关的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1份非居民委托境内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1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境外投资者再投资税收抵免信息报告表》1份《利润再投资情况表》1份利润分配企业申报抵减境外投资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报送五、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六、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间:即时办结九、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十、办理流程: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1.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扣缴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4.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扣缴义务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6.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7.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扣缴义务发生后,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9.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当扣缴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责令扣缴义务人补扣税款,并依法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10.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按照规定自行向所得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1.实行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可以提前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对合同信息进行采集或者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3 16:19:56企业所得税全国
Q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A
【事项名称】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申请条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五十四条【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适用情形材料名称数量备注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1份【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已享受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7.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3 16:19:54核定全国
Q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税务注销?(河南)

A
您好,目前电子税务局APP暂不支持办理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业务。您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模块办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一、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左上角“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新电子税局,也可通过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8443进入新电子税局。二、有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在清税申报前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2 17:16:33税务注销河南
Q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

A
您好,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所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上述所称“转制注册之日”,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所称“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转制为企业、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批复核销事业编制(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二、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所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上述所称“转制注册之日”,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2 17:10:04企业全国
Q

企业所得税关于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何具体规定?

A
您好,关于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如下: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2 17:09:58企业所得税全国
Q

独立核算但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还需要报送财务报表吗?(云南省)

A
您好,独立核算但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需要报送财务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相关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中的分支机构,即使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仍需报送财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8:04:08分公司云南
Q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
您好,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6:14:08扣除全国
Q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是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您好,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适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统一按《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42应纳税所得额全国
Q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40企业所得税全国
Q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是多少?

A
您好,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39高新技术企业全国
Q

享受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A
您好,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38小型微利企业全国
Q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如何确定?

A
您好,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37纳税期限全国
Q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A
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11:36企业所得税全国
Q

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A
您好,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01:01企业所得税全国
Q

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是怎么规定的?

A
您好,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00:58利润分配全国
Q

转让财产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A
您好,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上述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1:00:57固定资产全国
Q

宁波的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表单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应填写当季数还是全年累计数?

A
您好,填报规则如下:一、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0:02:35宁波
Q

新电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时,为何无法自行选择“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宁波)

A
您好,总机构首次办理可自主选择相关事项,分支机构信息由总机构信息同步带出,不得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1-21 10:02:34宁波
上一页2728293031下一页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