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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社保费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四川省)

A
您好,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也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以及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9:07四川
Q

已在电子税务局变更了法人或财务负责人,APP上多久可以重置密码?(四川省)

A
您好,近期已在电子税务局做过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变更后,个人所得税APP会有4天左右的延迟,建议晚点再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32四川
Q

员工个人全额缴纳基本保险,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四川省)

A
您好,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注:政策问题可能各地区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您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再核实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19四川
Q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缴款记录如何查询?(四川省)

A
您好,请您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方【经营所得】,再点击软件左侧【查询统计】-【缴款记录查询】,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2019.1.1-至今,其它条件默认无需修改,然后点击右侧【查询】按钮即可。注:不管是否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缴款,查询到缴款记录就可以在软件中开具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8:17四川
Q

专项附加扣除之前月份填错,是否需要修改重新申报?(四川省)

A
您好,目前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税款的,如果之前月份专项附加扣除填写错误,可以在本月申报时修改正确,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更正之前月份的报表。注:因为各地税局要求可能不同,具体再和所属税局确认一下更稳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6:37四川
Q

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提示:有综合所得时,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是否继续申报?(四川省)

A
您好,这是一个提示信息,提醒您如果投资者有综合所得(比如:工资薪金),“投资者减除费用”等扣除项只能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如果确认填写没有问题,点击“是”,继续申报就可以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5:06:33四川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申报经营所得时提示“您与该单位不存在投资关系或承包承租认定关系,不允许进行申报或更正”,怎么解决?(河南)

A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申报经营所得时出现该提示时,请按照以下操作进行处理:一、检查登录账号。检查登录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账号密码是否为投资者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若为办税人员,需通过【单位办税】入口操作。二、核对投资方信息。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顺序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行相应信息检查:(1)核对经营者姓名、证件号码是否与市场监管登记一致。(2)检查投资方经济性质、证件类型是否正确。投资方经济性质根据个人投资者类型对应如下:境内投资者,应为内资个人;外籍投资者,应为外资个人;港澳台投资者,应为港澳台个人。若投资方信息不正确,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投资方】进行相应变更操作。若变更投资方涉及资产转让(财产份额转让)的,在变更投资方前原投资方应先办理相应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30提示河南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代开发票办税权限如何授权?(河南)

A
您好,一、企业具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完善个人信息】-【办税权限管理】,在企业办税权限点击【新增授权人员】,填写授权人员的信息,选择【代开发票办税权限】,可授权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办理个人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业务。注意:被授权人员需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二、被授权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办税权限管理】可查看已有的办税权限。三、被授权人员点击顶部导航栏的【办税权限】,左侧菜单栏仅显示人员信息采集、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和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模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9代开发票河南
Q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A
1.如何更正或作废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表?(地方补充)您好,经营所得申报后发现有误,需要更正或作废的,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更正申报或作废,具体操作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模块,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缴申报】,点击【启动更正】或【作废】按钮解锁报表状态后重新填写报送;申报成功并缴款成功后发现有误,可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启动更正后,对数据进行修改后更正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一)可使用投资者(业主)个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或者【未完成】-【查看】-【计税详情】-【修改】即可。(二)可使用财务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单位办税】-【经营所得】-选择【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缴申报】-【更正】即可。注意:一、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B表)申报,则不允许更正A表。二、A表已申报信息中存在税款所属期止大于当前税款所属期止的申报记录,则属于后期已申报,存在后期已申报时,不允许更正。三、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C表)申报,即申报B表的被投资单位在C表的被投资单位列表中存在,则不允许更正B表。四、若点击了【立即缴费】并生成支付订单,在没有完成缴税或者支付订单未作废情况下,则不能进行更正。五、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不支持在该渠道修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办理。2.如何申报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受让方已确认您之前报送的个人股权转让资料,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即可发起个人所得税申报。【提醒】申报信息全部来源于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信息,如需调整,必须从源头资料报送改起!一、发起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进入查询与申报页面。对于受让方已确认且税务机关受理通过的,可以发起申报。完成这一步后,就可以缴税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了。具体操作路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选择【缴税记录】后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即可生成完税证明。二、更正申报(如有需要)若您在提交申报后需更正申报信息,需返回对已报送资料进行修改并提交,待受让方再次确认并经由税务机关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更正申报自动加载最新受理审核通过的股权转让报送资料并重新发起申报。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版的网址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端)登录渠道:一、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直接进入。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即可进入登录页面。4.半年奖、季度奖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具体流程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成功后注册登录,进入系统后按以下流程申报:(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或下载更新员工通过其他渠道(税务局端、WEB端、APP端)采集并指定该扣缴单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扣缴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报送并获取反馈。(三)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据实填写涉及到的所有报表再进行【税款计算】、【附表填写】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四)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按以下流程申报:(一)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手机号码/证件号+密码登录(WEB端或APP端的账户名和密码)两种方式登录。(二)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使用。对于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后才能登录使用。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三)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菜单选择扣缴单位,点击【扣缴申报】模块。(四)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添加或批量导入境内人员或境外人员相关信息。(五)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六)按要求填写收入、减除相关信息,也可以使用模板批量导入数据,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税款计算】。(七)若有符合条件的减免税等事项还需在【附表填写】中填写相关报告。(八)收入和附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报送】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5.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地方补充)您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信息,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如果您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个税APP修改路径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中,选择已填写的【赡养老人】-【修改】-【修改分摊方式】,“是否独生子女”栏选择为“独生子女”。也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修改:【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赡养老人】进行修改。6.申请个税手续费退付之后如何查看申请进度?(地方补充)如何查询手续费返还的进度?(地方补充)您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的,从界面左侧菜单栏“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如已完成过申请,纳税人可以在【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右上角查看【申请状态】。如需撤销,可以点击下方的【撤销申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的,可以在【扣缴申报】-【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中的申请状态查询。7.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如何下载?(地方补充)您好,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右上角【操作手册】-文档下载保存在桌面,然后双击打开即可查看扣缴端操作指南。您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下载中心】-【其他下载】中点击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8.员工离职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员工离职后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之后无法删除,企业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修改相应信息。具体操作路径如下:一、单个离职人员操作(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单击离职人员姓名。(二)填写离职日期后保存。(三)勾选离职人员进行信息报送。二、多个离职人员操作(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勾选需要批量操作的离职人员。(二)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选择批量修改。(三)待修改属性选择【离职日期】,填写日期后,点击【修改】。(四)对批量勾选的人员进行信息报送。(五)也可以导出人员,在表格录入【离职日期】后再导入更新。温馨提示:一、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离职人员】即可。二、请在完成员工当月的个税申报后再进行离职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员工当月的个税申报,在完成离职操作前和员工核对确认好收入信息,避免不必要的申诉。三、若扣缴义务人需要为离职人员申报补发的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等,需在【人员信息采集】如实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离职日期”,并选择“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然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选择对应的小类进行申报。9.扣缴端中如何删除已有申报记录的人员信息?(地方补充)您好,已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申报过的人员,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删除,可以在【人员信息采集】中添加“离职日期”。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离职人员】即可。如果属于自然人并档情形,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特殊情形处理】中的【信息更新】/【删除重复人员】进行人员信息处理。10.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应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方补充)您好,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且符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后,依次点击【首页】-【常用业务】或【我要办税】-【综合所得申报】-【年度汇算(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进入申报界面。三、办税服务厅办理携带相关资料前往选择办理汇算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11.因夫妻双方未协商,导致双方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均全额扣除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子女教育的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因此,夫妻双方应协商后选择一方扣除,另一方需作废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选择双方分别扣除50%,需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修改或作废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子女教育】-【修改】,选择扣除年度,进入后修改或作废。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可以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进入。在【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教育】,进入后修改或作废。【温馨提示】若作废或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涉及以前年度,需进行更正申报;若仅涉及当年,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扣时扣除的,及时告知单位财务人员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股权奖励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补充)您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
Q

数电票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A
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有什么用?(地方补充)您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符合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2.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地方补充)您好,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无需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数电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发票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目前您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开具数电票。电子税务局您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开具;电子税务局APP则需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进行开具。3.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地方补充)您好,一、票面信息变化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在旅客信息之外还增加了“购买方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次。二、抵扣方式变化一般纳税人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不同于之前的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勾选确认抵扣。需要注意的是,旅客如需将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相关的企业信息,相关出行人信息在旅客信息栏次(区)展示。三、申报表填写栏次变化一般纳税人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发票进行勾选抵扣,则在申报增值税时勾选的数据会自动带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之前则是计算抵扣手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8b栏“其他”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4.纳税人取得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农产品专用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试点纳税人取得代开的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地方补充)您好,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应操作如下几个步骤:一、农产品发票补录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时,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二、抵扣勾选补录成功后,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三、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确认您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需要进行1%加计扣除的,应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登记户归类管理”中把企业归类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才会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四、加计扣除勾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票补录、抵扣勾选、加计扣除确认均完成后,相关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自动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相应凭证,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5.纳税人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后续能否继续勾选该海关缴款书?(地方补充)您好,您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推送到异地协作平台,会同海关进行核查。核查完成返回核查结果,供您查询,结果为“允许抵扣或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可用于后续勾选。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查询所有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状态和核对申请状态。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收票箱功能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该模块用于接收自然人将本人作为受票方收到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含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通过“个人票夹”推送至本单位后,单位可进行查看、导出、拒收推送、删除等操作。收票箱路径: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或【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收票箱】进入功能页面。个人票夹路径: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功能模块。7.未纳入试点推广范围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如何办理?(地方补充)您好,未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8.发票勾选页面的勾选份数为什么对不上?(地方补充)您好,发票勾选页面提示的份数为已勾选的份数,抵扣类勾选页面默认查询的为未勾选的份数。注:若勾选的份数与申请统计的份数不一致,建议核实您是否进行统计确认操作。若已经统计确认,可以撤销统计确认和勾选操作,重新进行勾选和统计确认。若通过以上操作仍无法解决,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征纳互动”后转人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9.在酒店举行会议,酒店应如何开具发票?(地方补充)您好,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对应发票;如果酒店仅提供场地,应当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票。同时根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注意: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时,需在特定业务中选择相关不动产业务后,填写不动产地址等信息,租赁期起止时间按照发票实际开具金额所涉及的租赁期间填写;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填写证书编号,若没有证书填“无”。
Q

税收政策热点问题(河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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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地方补充修改)您好,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功能菜单进行办理。2.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商品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吗?(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什么原则?(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4.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如何界定?(地方补充)您好,企业所得税中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对于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如下:一、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一)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三)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四)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五)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六)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七)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八)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5.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具体范围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温馨提醒】一、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二、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地方补充)您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政策不再执行。如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可按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7.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8.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地方补充)您好,一、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36000元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9.哪些项目是综合所得?(地方补充)您好,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10.哪些情形下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地方补充)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您可通过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企业业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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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个税app如何修改配偶信息和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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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选择已填报的配偶信息或点击【添加】新增配偶信息,如实填写“婚姻结束时间”并保存,以后年度填写无配偶。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您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录入配偶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更新或将添加后的配偶信息带出,点击【确认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08:36修改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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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的收入需并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吗?

A
不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09:30:56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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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在“开票缴税融合”模式下具体怎么操作?(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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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依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实现自然人确认代开信息,扣缴义务人即可一体化办理代开发票、扣缴税款等关联业务,全程分为“企业(购买方)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代开申请人(销售方)办理“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确认、缴税及开票、查看发票、查看代开申请记录、企业(购买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关联发票五个模块,按步骤操作即可完成全流程。一、企业(购买方)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企业办税人员操作)(一)授权:企业(购买方)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个人所得税APP端授权办税员代开发票的人员权限。1.以企业法人或财务身份登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从【我的】-【企业办税权限】中增加对应人员的【代开发票办税权限】。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从【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中增加对应人员的【代开发票办税权限】。2.持有效证件至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登录系统:使用企业(购买方)办税人员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点击页面中的“发起申请”按钮,开始为自然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流程。(三)填写发票要素信息:销售方信息:选择代开申请人(该自然人必须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且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选中人员后,补充录入其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如未查询到,需先进行人员信息采集。购买方信息:购买方默认本单位信息,经办人信息为本次填写申请的纳税人实名信息,上述信息不可修改。可补充录入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项目信息:添加项目名称,使用“智能赋码”匹配的税收分类编码名称,填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应税行为信息:默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个人所得税项目固定为“劳务报酬”,不可修改。备注信息:可自愿录入,默认备注内容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四)提交申请:完成所有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代开申请发起。代开申请人(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将同步收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提醒。二、代开申请人(销售方)办理“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确认、缴税及开票(自然人操作)(一)确认信息:自然人(销售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待办】中找到该事项,点击【去处理】,核对企业预填的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地信息、备注信息。(不可修改,异常需联系企业调整)。(二)缴纳税款:进入税款计算页面,核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缴税额,确认后提交,完成代开申请确认。代开申请提交后,进入税款缴纳流程;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通过对应支付应用完成税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返回个人所得税APP,确认支付结果。(三)发票开具: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票,自然人可点击【查看发票】进入发票详情页面,可预览、下载电子发票;点击【查看完税证明】可下载保存完税凭证至本地。三、查看发票(一)自然人(销售方)查看发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即可查看已开具的代开发票。(二)购买方查看发票: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票平台,在电票平台中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查询;或企业(购买方)办税人员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票夹】-【我经办的】页签下可查看对应发票;点击发票卡片,可进入发票详情页查看具体信息。四、查看代开申请记录自然人(销售方)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通过【办&查】-【发票管理】-【开票申请记录】查看所有历史申请(含待缴款、已开具、已作废等状态),点击具体记录,可进入详情页面,查看缴款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和备注信息。五、企业(购买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关联发票(购买方企业办税人员操作)企业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两种方式任选其一:(一)通过“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关联发票:在电子税务局WEB端的【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明细查询页面中,勾选关联扣缴申报发票后点击【扣缴申报】,系统将基于代开发票数据,自动生成本月扣缴申报信息;点击自然人姓名,可查看生成的扣缴申报明细。(二)通过“扣缴申报”关联发票:在电子税务局WEB端的【单位办税】-【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进入申报页面,点击【待扣缴发票明细】弹窗展示非汇总代开、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申报状态为未申报/部分申报、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发票数据,勾选发票并【导入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数据。也可以手动关联发票,点击“添加”按钮,选择需扣缴申报的自然人,在【是否关联发票信息】中选择“是”,弹窗显示该自然人未扣缴申报的代开发票,勾选对应发票完成关联;补充录入其他申报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注意事项:1.销售方(自然人)必须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且任职受雇从业类型符合要求,否则无法发起代开申请。2.发票信息一旦提交,自然人无法修改,异常信息需联系企业修改后重新提交。3.企业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可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4.所有相关资料(劳务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需留存备查。
Q

福建省关于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人员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A
您好,福建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按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减免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上述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减免税额。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一种身份享受税收优惠,不重复叠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15:59个人所得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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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了税款,为什么办理汇算退税金额是零?(宁夏)

A
您好,根据规定,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因此,当我们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时,则既不补税也不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13:20退税宁夏
Q

个人代开机械租赁发票时,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宁夏)

A
您好,根据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13:20个人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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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确定法定减除费用等税前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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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多月、多年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的,凭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可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时,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以每月分摊的金额确定每月的法定减除费用等税前扣除金额或核定征收率。例:个人出租场地一次性收取10年的租金108000元,假设无其他税前扣除项目,其分摊后每月租金为108000/(12×10)=900元,适用法定减除费用800元,每月应纳税额=(900-800)×20%=20元,应纳税额合计=[(900-800)×20%]×12×10=2400元。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6:30:20出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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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给个人时,什么情况下发票名称后面有(个人)标注?

A
您好,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给个人,如您在购买方信息旁边勾选了是否开票给自然人,打印发票时名称后面会有(个人)进行标注,未勾选的就不会进行标注。注意事项:无论是否标注,都不影响发票使用。是否勾选影响的是:若勾选了,自然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个人票夹就可以查看到此发票,若未勾选的,则查不到。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2:12:05广东
Q

广东纳税人填报税收统计调查的《企业表》有什么注意事项?

A
您好,税收统计调查的《企业表》是采集企业经营特征信息。根据税种指标分为十六部分,需逐个展开,查看绿色底纹/绿色边框指标是否正确,补充填报白色底纹指标。其他相关栏次的填写规则,您可以将鼠标移至指标名称右侧的倒感叹号图标,可查询指标填报口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一、单位:金额单位为“千元”;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排放量)单位为“吨”;废气排放量单位为“万标立方米”;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千克”;电力消费量为“万千瓦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二、《信息表》19栏【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代码】选择“1依率计征并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时,部分利润指标不可编辑,自动取自企业所得税相关指标,请先填报211-269栏企业所得税指标再填报270-298栏利润指标。三、请注意386栏“年初职工人数”、389栏“年末职工人数”与182栏“本年已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4栏“本年已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基金”、385栏“全年计提的工资及奖金总额”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2:11:52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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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8热点问题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6试点纳税人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10:10:25热点问题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2 09:13:25代开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