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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电子发票”

Q

旅客个人如何查询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A
您好,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12306下载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可通过支持OFD格式的文档阅读器查询。(1)个人所得税APP旅客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办&查】,选择【发票管理】下方【我的票夹】按钮进入个人票夹模块。点击【我购买的】后可查询、下载已开具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2)铁路12306移动客户端旅客登录铁路12306移动客户端后,选择右下方【我的】,点击【常用功能】下方【电子发票】选项。进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发票)页面后,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点击【已开票】并选择所属期后,可查询、下载已开具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3:21:07全国
Q

外国人使用护照或港澳台同胞使用相应证件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能否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A
您好,外国人使用护照、港澳台同胞使用相应证件办理境内铁路旅客运输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可以正常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3:20:41全国
Q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打印后,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A
您好,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购买方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3:20:41全国
Q

如何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A
您好,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通过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对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的,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但办理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中铁银通卡/E卡通车票等相关业务时,暂不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旅客登录铁路12306后,选择右下方【我的】,点击【常用功能】下方【电子发票】选项。进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发票)页面后,点击【发票抬头管理】——【添加发票抬头】,可填写企业及个人/非企业信息并保存。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发票)页面点击【开具电子发票】后,选择客票所属时间,选择需开具电子发票的客票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3:20:41全国
Q

铁路电子客票与纸质凭证如何衔接?

A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1:13:29全国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A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样式见附件1)三、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四、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五、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八、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一)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二)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九、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的票面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打印次数”。十、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确认用途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十一、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1.数电发票样式.doc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2电子发票
Q

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和旅客提供哪些关于电子行程单的服务?

A
您好,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1 10:53:52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全国
Q

江西省税务局乐企自用直连服务是什么?

A
您好!乐企(NaturalSystem),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以下简称“乐企服务”)的平台。乐企自用(NaturalSystemConnectionforSelf-use,‘NSCS’),是指直连乐企的企业自有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连平台”)提供的乐企服务仅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且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下属单位包括集团企业成员单位、股权控制单位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08 17:01:08乐企自用江西
Q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A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民航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以下简称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  二、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样式见附件1。  三、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四、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六、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二)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购买方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行程单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八、电子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行程单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九、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06电子行程单
Q

湖北省纳税人有结存发票时,税控设备丢失了,怎么注销税控设备?

A
您好,有结存发票,可先尝试在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平台缴销结存发票(具体路径:【发票使用】—【发票缴销】),无法自行处理的,持结存发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发票缴销,并同时办理税控设备遗失被盗损毁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05 15:17:47湖北湖北
Q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通过【批量开具】功能批量开票时,进度条一直显示0%,应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使用【批量开具】功能批量开票时,进度条一直显示0%,可能是操作不当或系统延迟导致,您可以按以下步骤排查:一、使用导入模板需下载最新模版,您可以先下载《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导入信息后上传。二、系统处理批量开票请求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进度条不更新可能是由于系统正在处理中。如长时间进度未变动,您可以尝试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再次上传开票模版。三、若网络正常仍出现以上问题,则判断可能为浏览器问题。电子税务局不同的操作系统适用不同的浏览器。确定版本之后,为让电子税务局操作更快捷,我们需要安装不同浏览器。(一)Windows7及以上版本(含Windows8版本)电脑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的91及以上版本或FireFox火狐浏览器的83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下载网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火狐浏览器下载网址:https://www.firefox.com.cn/)(二)Windows10及以上版本电脑系统建议使用Edge“爱驹”(直接搜索“微软边缘”)浏览器(91及以上版本)。(“微软边缘”浏览器下载网址:https://www.microsoft.com/zh-cn/edge/download?form=MA13FJ)(三)WindowsXP系统建议将操作系统升级至Windows7及以上,如无法升级可更换电脑下载适配浏览器。(四)苹果电脑建议使用系统自带的Safari浏览器(14.1及以上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8 09:08:15批量开具广西
Q

哪些铁路旅客运输业务可以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A
您好,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旅客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铁路运输企业将不再提供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9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铁路客运推广应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A
您好,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发票使用便利度。当前,铁路客运领域现行使用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如有需要,须旅客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售(取)票机开具。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可凭现行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随着税务部门在全国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很多旅客和单位希望税务部门和铁路部门推进铁路客运领域发票电子化。铁路客运领域推广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购票出行,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9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铁路电子客票的票面包括哪些内容?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票价、二维码等。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样式见附件1。……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9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铁路电子客票的发票号码的编制规则是什么?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三、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8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铁路电子客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 八、旅客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铁路运输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二)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已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8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乘坐铁路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六、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8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 九、国铁集团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查询、下载等。……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8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铁路电子客票?

A
您好,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5 16:10:38铁路旅客运输全国
Q

新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的首页包含哪些信息?

A
您好,税务数字账户首页主要展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资格类型”等信息,鼠标点到右上角头像处弹出办税人信息视窗界面如图1所示。图1数字账户首页您可以通过点击【发票业务】跳转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击【日常理税】跳转日常理税页面,点击【账户查询】进入账户查询页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22 18:45:28税务数字账户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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