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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27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印花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A
您好,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上述规定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5-13 17:34:11印花税全国
Q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A
您好,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46印花税全国
Q

企业之间书立了订单、要货单,但未签订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A
您好,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45印花税全国
Q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如何缴纳印花税?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07印花税全国
Q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A
您好,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4-25 16:18:07印花税全国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A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3-24印花税全国
Q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印花税应税凭证,且在境内没有代理人,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湖北)

A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书立印花税应税凭证,且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纳税人可根据便利性任选上述规定中三个地点中的一个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26 11:13:39印花税湖北
Q

北京的纳税人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A
您好,如果您是北京的纳税人,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进行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7 15:23:14印花税北京
Q

山东纳税人为“利奇马”台风抢险救灾物资提供运输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对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7:19:27印花税山东
Q

山东省纳税人在“利奇马”台风灾后重建时,捐赠财产所立的书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2-12 17:19:26印花税山东
Q

印花税税源采集成功后,为什么选不了该税源进行申报?(湖北)

A
您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选好税源对应的税款所属时间,即可看到已采集的税源并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20 15:07:24印花税湖北
Q

0元转让股权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湖北)

A
您好,股权转让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当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为零时,若您有正当理由,则印花税为零;若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对计税依据进行核定。0元转让股权的正当理由有: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16 16:44:53印花税湖北
Q

转让采矿权是否要按产权转移书据交印花税?(湖北)

A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产权转移书据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转让采矿权不属于上述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5-01-09 14:07:33印花税湖北
Q

印花税已申报但仍提示未申报,如何处理?(湖北)

A
您好,一、以企业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印花税需申报的征收品目信息,印花税税种下一般存在多个需申报的征收品目;二、在新电子税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搜索当期印花税申报表,点击“更正”,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核对税源采集表中的征收品目与税费种认定中的征收品目,对缺少的征收品目进行补填,然后提交申报;三、在新电子税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查询是否还有未申报的征收品目,如仍存在未申报信息,可能为系统延迟,确认系统无延迟情况下可重复第二步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7 16:11:56印花税湖北
Q

印花税只能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回事?

A
如果您在申报时显示只有一个印花税税目,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点击【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是否认定印花税所有税费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4 16:05:11印花税安徽
Q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子目如何填写?(江西省)

A
您好,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借款合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20 14:50:48印花税江西
Q

广西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工程监理合同不在印花税税目的征税范围中,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9 18:09:43印花税广西
Q

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陕西省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规定如下:一、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二、纳税人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如果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频繁发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申报缴纳。三、纳税人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五、实行按季、按年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六、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2 17:02:15印花税陕西
Q

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湖北)

A
您好,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12 10:55:25印花税湖北
Q

印花税法实施后,辽宁省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吗?

A
您好,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9 15:32:26印花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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