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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0+ 条问答 · 搜索 “企业所得税”

Q

福建省企业按照工资薪金的2%计缴工会经费,但工会只对其中40%开具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剩余60%应以什么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A
您好,剩余60%的工会经费可以凭地方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缴款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1 11:52:27企业所得税福建
Q

福建省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在新电子税局如何预缴申报?

A
您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可通过以下路径办理预缴申报:一、增值税:您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模块申报缴款;二、企业所得税:您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模块申报缴纳;三、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您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申报缴纳;四、若涉及到扬尘污染需要缴纳环保税: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采集环保税税源后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9:35:05建筑服务福建
Q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清税证明?(厦门)

A
您好,区分以下情况办理。情况一:一、企业(含个体户)要注销,已经办理完成注销流程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清税证明;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搜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下载清税证明。二、企业(含个体户)要注销,还未办理完成注销流程的:(一)个体户/合伙企业等没有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的企业完成本属期税费申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状态改成“清算”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里办理清税。(二)普通企业完成本属期税费申报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再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办理清税申报。清税成功后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清税证明;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搜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下载清税证明。情况二:企业(含个体户)未办理过税务信息确认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点击左侧的“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跳转界面后点击上方的【公众服务】-【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办理。情况三:如因在市场监督局办理变更法人(个体户业主/经营者)需要提供清税证明,实际企业不注销的,电子税务局无法开具这种清税证明,请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联系主管区局或者通过主管区局的办税大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57:25清税申报厦门
Q

202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A
您好,一、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二、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三、对《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以上规定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9:20申报表全国
Q

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选择按照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填表?

A
您好,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选择适用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递延确认期间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2行“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相关栏目,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9:20查账征收全国
Q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有哪些?

A
您好,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9:19应纳税所得额全国
Q

哪些企业需要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
您好,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9:18企业所得税全国
Q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A
您好,一、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综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51企业所得税全国
Q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A
您好,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8扣除全国
Q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A
您好,企业享受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需留存备查以下资料:一、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二、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三、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四、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7残疾人全国
Q

预缴时候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

A
您好,自2021年度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6退税全国
Q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A
您好,一、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四、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五、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综上,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弥补亏损年限按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5结转全国
Q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按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的分摊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4汇总纳税全国
Q

哪些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摊销扣除?

A
您好,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上述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三、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四、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五、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六、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七、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0 16:38:42固定资产
Q

北京市内的企业要办理跨省迁移,是否需要清算?

A
您好,如果您是北京的纳税人:一、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增值税申报。二、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三、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在迁出地办结当期扣缴申报及经营所得预缴申报。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四、出口企业申请跨省(市)迁移的,应按照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的流程办理出口退(免)税清算。清算完成后,税务机关将迁移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的撤回状态设置为“迁出”。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7:23:16汇算清缴北京
Q

江苏省纳税人填写提交2025年更新后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应注意哪些变化?

A
您好,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以下几个变化:一、增加附报事项项目。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部分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应准确填报有关情况。二、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参照年度纳税申报表优化思路,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增加“销售费用”“其他收益”等项目。同时,在“营业收入”项目下增加“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等项目,由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填报。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由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明细行次填报股权处置收益等具体事项和金额。纳税人进行股权处置的,均应填报具体事项和金额。三、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四、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进一步明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预售收入申报要求。五、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将汇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即企业先对截止到本月(季)度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其已分摊预缴税款,并计算本月(季)度应补(退)所得税。六、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一)基于计算方法调整的需要,在行次上增加“总机构分摊“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在列次上增加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等项目,并据此将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二)若需填报其他表单,如《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则点击左侧【报表列表】进行切换。(三)若存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减免所得税额或抵免所得税额情形,可点击主表第22、23、28、29栏的【填写优惠事项】,进行勾选和填写。如有需要您可根据企业性质点击《合规申报小学堂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操作指引及热点问答》《合规申报小学堂丨出口企业必看!一文带你了解出口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变化点》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7:09:26填写江苏
Q

如何下载填报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A
您好,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下载、填报说明等,请点击https://12366.chinatax.gov.cn/bzds/061/061.html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6:38:44企业所得税全国
Q

企业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股权支付部分有关所得税事项如何处理?

A
您好,一、企业重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二)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三)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四)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二、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重组主导方申报后,其他当事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还应附送重组主导方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复印件)。三、企业重组业务适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时,当事各方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并说明这些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十条规定,若同一项重组业务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年度,当事各方在首个纳税年度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经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暂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提交书面申报资料。在下一纳税年度全部交易完成后,企业应判断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如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应调整相应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五、企业发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债务重组,应准确记录应予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并在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确认额及分年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对企业每年申报的债务重组所得与台账进行比对分析,加强后续管理。六、企业发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重组,居民企业应准确记录应予确认的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总额,并在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确认额及分年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对居民企业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和每年确认的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进行比对分析,加强后续管理。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在以后年度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时,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对资产(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包括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确定的重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转让或处置时的计税基础的比对情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情况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6:38:43处理
Q

如何下载和填报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A
您好,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的下载、填报说明等,请点击https://12366.chinatax.gov.cn/bzds/056/056.html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6:31:01企业所得税全国
Q

发生销售退回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A
您好,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19 16:30:57企业所得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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