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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27 条问答 · 搜索 “印花税”

Q

辽宁省的印花税还能按月申报吗?

A
您好,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6 15:41:16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的应税合同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15:36:15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A
您好,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09:19:50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
您好,一、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二、辽宁省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辽宁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辽宁省应税营业账簿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辽宁省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扣缴期限与扣缴义务人的印花税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09:19:49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应税营业账簿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5 09:19:48印花税辽宁
Q

在辽宁省签订的应税合同,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A
您好,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扣缴期限与扣缴义务人的印花税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5:08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您好,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4:51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向哪里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A
您好,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4:39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A
您好,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4:14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签订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什么时间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15:44:10印花税辽宁
Q

辽宁省纳税人的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A
您好,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4 09:31:30印花税辽宁
Q

纳税人新增印花税税源或更正申报印花税时,无法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如何处理?(广西)

A
您好,在电子税务局新增印花税税源时的“子目”栏次为非必选项,您可以不选择“子目”,再去搜索查找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即可。若您更正以前所属期的印花税申报表无法选择减免代码,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已采集税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2-03 15:40:23印花税广西
Q

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印花税时提示“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100万元”,应怎么处理?(海南)

A
您好,新电子税局会将印花税计税金额与当期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进行自动对比,从而提示提醒纳税人确认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的情况,如您核实该计税依据无误,点击“确认”即可继续提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9 15:05:24印花税海南
Q

江西省纳税人印花税已经税源采集成功,但是在操作那里只有录入的按钮,没有修改和删除,怎么处理?

A
您好,该问题为系统延迟问题,若遇到延迟时间较长情况,可通过地方特色——特色报税——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跳转申报——选择印花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8 13:56:37印花税江西
Q

江西的纳税人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计税金额栏目是填什么金额?

A
您好,印花税营业账簿税目的计税金额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1-13 16:51:00印花税江西
Q

企业改制中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08 17:03:31印花税全国
Q

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减免印花税政策有哪些?

A
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一)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二)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三)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经评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四)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股本)或者资本公积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四、关于政策适用的范围(一)本公告所称企业改制,具体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二)本公告所称企业重组,包括合并、分立、其他资产或股权出资和划转、债务重组等。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相互吸收合并的,适用该款规定。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三)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四)本公告所称事业单位改制,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出资人(包括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存续并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五)本公告所称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六)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10-08 17:03:30印花税
Q

印花税法实施后,个人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

A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备注栏次规定:“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在4S店购买汽车签订的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与4S店均不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9-06 14:00:42印花税安徽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A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经评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四)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股本)或者资本公积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四、关于政策适用的范围  (一)本公告所称企业改制,具体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  (二)本公告所称企业重组,包括合并、分立、其他资产或股权出资和划转、债务重组等。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相互吸收合并的,适用该款规定。  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  (三)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四)本公告所称事业单位改制,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出资人(包括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存续并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  (五)本公告所称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  (六)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27印花税
Q

卖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按哪个税目缴纳印花税?

A
您好,卖车合同应按《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8-01 15:41:18印花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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