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
高级搜索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税种
全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其他

共 824 条问答 · 搜索 “个人所得税”

Q

享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持股比例有何规定?

A
您好,企业由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其员工以股权激励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扣缴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不再受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层级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第七条第(一)项括号内“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3 10:10:05个人所得税全国
Q

福建省关于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人员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A
您好,福建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按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减免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上述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减免税额。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一种身份享受税收优惠,不重复叠加。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8:15:59个人所得税福建
Q

自然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广西)

A
您好,自然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以选择扫码登录或者密码登录。(提醒:登录密码为注册个人所得税APP设置的密码)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所得(A表)】。三、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一)录入自然人申报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及“经常居住地”点击【下一步】。(二)录入计税信息。在“代开发票收入”栏次点击“详情”。系统将自动展示代开发票明细信息,勾选相应信息后点击【保存】自动返回上一级。填写“成本费用”,在“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询问框后面的选项中点击“o是”、“o否”前的圆点进行选择,再点击【下一步】。(三)录入减免税额。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减免税项目,可点击“+”后进行填写并点击【下一步】。(四)确认申报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五)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立即缴税】进行缴款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6-01 11:05:38个人所得税广西
Q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采用“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有哪些?(宁夏)

A
您好,一、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七)纳税人有按规定填报减免税额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二、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在年金领取环节,托管人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当期领取年金待遇的应纳税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年金托管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受托人有责任协调相关管理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提供相关资料。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纳税人如何办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宁夏)

A
您好,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二、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我区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区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其中2021年开始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二、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且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定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生产经营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生产经营收入未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超过9万元/季(3万元/月)的部分,征收率为0.8%。注意:实际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的,按照核定定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经营额超过核定定额的,按照实际经营额适用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2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将法定继承的股权再转让,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股权原值?(宁夏)

A
您好,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法定继承的股权再转让,股权的原值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1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企业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的人人有份的项目,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的人人有份的项目,不论以什么名目发放,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均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30 16:29:31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网上开具功能是否有次数限制?(宁夏)

A
您好,出于数据安全考虑,现纳税记录暂设为一天最多只能生成三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3:10:53个人所得税宁夏
Q

个人取得什么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宁夏)

A
您好,属于以下九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3:10:53个人所得税宁夏
Q

怎样查看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宁夏)

A
您好,两种方式: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后,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后,切换【未完成】、【已完成】或【已作废】即可查看不同状态的申报记录,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可看到申报明细。若需要更正则在明细页面点击【修改】,即可对报表信息进行更正。二、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后,切换【未完成】、【已完成】或【已作废】即可查看不同状态的申报记录,点击“申报记录”可进入明细页面查看。若需要更正则在明细页面点击【更正】,即可对报表信息进行更正。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功能进行明细查询和异议申诉。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也可以联系征纳互动转人工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3:10:53个人所得税宁夏
Q

广西用人单位给退休人员发放在职期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A
您好,用人单位给退休人员发放在职期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规定及申报操作如下:一、个人所得税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因此,退休人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属于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二、申报操作截至2027年12月31日,退休的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申报时,先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填写离退休人员的“离职后是否补发工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然后重新报送人员信息后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步骤如下:(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1.如您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的,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界面进行填报。2.如您选择并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模块,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进行填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1.如您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的,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综合所得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界面进行填报。2.如您选择并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点击【单位办税】-【扣缴申报】-【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模块,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进行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1:50:30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河北)

A
您好,持有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的人员取得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9 10:37:16个人所得税河北
Q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怎样计征个人所得税?(河北)

A
您好,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7:22:22个人所得税河北
Q

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河北)

A
您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个人取得通讯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高限额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的,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20%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7:22:21个人所得税河北
Q

企业招用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河北)

A
您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本公告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7:21:54个人所得税河北
Q

网上怎么申报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黑龙江省)

A
您好,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线上申报办理流程为:转让方提交申请→受让方核对确认→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转让方申报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纳税人(股权转让方)提交申请。(一)自然人转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进入“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页面。(三)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四)系统弹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办理须知”。请认真阅读“办理须知”与“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点击【进入填报】。(五)依次录入“基本信息”、“股权转让信息”、“收入与扣除信息”,最后进行“税款计算”。标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1.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税款所属期、股权转让情形。2.录入股权转让信息。该部分由“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及“附报资料”四部分组成。选择“填写”可填写相关股权转让信息;选择“上传”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1)点击“被投资企业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其中“转让合同编号”为转让、受让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合同编号,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2)点击“股权转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填报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3)点击“股权受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选择受让方类型,填报股权受让方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4)附报资料上传:纳税人上传股权转让合同,并根据情况上传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税前扣除费用、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相关信息。若有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点击【填写捐赠项目】进行填写。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4.税款计算。系统自动根据填报数据,展示本次计税明细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系统弹出确认提交提示弹框,点击【确定】。(六)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确认。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要其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如果受让方为企业,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请记得提醒受让方进行查看确认。二、受让方核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转让方提交股权转让信息后,受让方需进行信息确认,若信息无误,受让方确认提交后,股权转让申请将流转至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受理审核。若确认信息有误,则将申请退回至转让方,转让方可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一)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对于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受让方会收到相应的提醒确认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并确认股权转让信息是否有误。1.个人所得税APP(1)受让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消息”,可查看“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进入信息确认提醒界面后,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进入信息核对界面。(2)受让方应认真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核对完成后选择“核对结果”。若选择“信息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信息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1)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消息中心,进入站内信。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2)若选择“信息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信息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二)受让方为企业的对于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方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并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相关操作。注意:1.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或“受让方确认不通过”)。2.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若资料存疑,税务人员将推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至转让方,告知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佐证。审核通过后,税务人员将发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消息提醒转让方正式发起申报流程。三、查看税务机关审核结果及申报缴纳(一)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材料的审核进度。提醒事项:在税务机关终审完成之前,纳税人可撤销申请。撤销后状态变更为已撤销,受让方和税务机关均无需进行处理。(二)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已完成”,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则可以点击“查看”,根据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原因,对已提交的股权转让材料进行“修改”或“作废”。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则可以点击“发起申报”进入申报缴税环节。注意:申报信息全部来源于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信息,如需调整,必须从源头资料报送改起。(三)进入申报缴税环节,若存在应补税款,申报完毕后可直接在线缴款,也可从【我要查询】-【申报查询】-【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通过“立即缴税”进行缴纳税款。
Q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如何申报?(广西)

A
您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有两种操作路径:一、自主申报:投资者(业主)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一)投资者(业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被投资单位名称查询出被投资单位,选中被投资单位后相关信息自动带出。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在选中被投资单位后,系统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二)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三)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四)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五)填写捐赠项目信息。(六)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二、扣缴申报: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人员的个人所得税app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一)有扣缴权限的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通过【单位办税】进入页面,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公共信息”可填写。(二)点击对应投资者(业主)的姓名,可进入到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对应栏次和附表。(三)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申报】。(四)若涉及税款的,可点击【税款缴纳】进行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5:22:29个人所得税广西
Q

提交了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记录后,如何知道的进展状况?(宁夏)

A
您好,纳税人提起申诉后,可通过【申诉记录查询】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具体操作方法一共两种: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后,点击【异议处理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选择“申诉事项”、“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可进行申诉记录的筛选,点击【查看详情】,可以进入详情页面查看该申诉记录的各项明细信息。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我要查询】-【异议处理查询】即可查看申诉记录,并且可在页面上方选择“申诉事项”、“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进行筛选。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具体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6 18:09:26个人所得税宁夏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6-05-27 15:40:15个人所得税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