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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同一间教室上过税收课”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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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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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什么是税收?”近日,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的多功能教室里,学生们坐得满满当当,“税收小课堂”正在开讲。 担任此次授课老师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干部胡燕。巧的是,她也是九中的校友。 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刘强向记者介绍,九中是包头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这次该局组织校友到九中开展活动,目的是增强税收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青少年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让他们了解国家财政的来源和用途,对培养他们的税收法治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都特别有帮助。而且,高中生正面临升学和选择专业,对于那些有意报考财会、税务等专业的青少年来说,税收宣传还能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刘强说。 这边刘强正介绍着情况,那边课堂上的气氛越来越热烈了。 “大家看这段视频,就能发现咱们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有税收带来的便利。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胡燕讲得声情并茂,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 “听了校友姐姐的课,我学习了很多税收知识,认识到遵从税法的重要性。我会努力成为有文化、讲文明、守法纪的人。”学生张丹说。 “我曾在同一间教室上过税收课。”胡燕说,“当时也是税收宣传月,税务干部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税’字,告诉我们税收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今,我回到母校,希望通过自己的讲述,让学弟学妹们了解税收,让依法纳税观念在他们的心中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