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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税发〔2007〕94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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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109号)已于2006年12月末执行期满,自2007年1月1日起,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