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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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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务登记 分类管理个体工商户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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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不久前,我们通过湖南省税费运行‘一体化’监管平台,发现一家食品店纳税额明显偏低,便迅速启动实地核查程序,督促商户进行整改。”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负责人彭凌介绍,自2024年11月起,该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提质行动,着力破解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不实和少缴漏缴问题。 “目前全区有个体工商户1.2万余户,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需要建立管服并重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化解涉税纠纷,努力实现良性征纳互动。”娄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德说。 据了解,娄星区税务局以税务登记状态为分类标准,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分为“已登记已开票、已登记未开票、未登记户”三类,分别进行动态管理。针对已登记户,税源管理部门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按月实地核查、网络平台查询等方式,全面采集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信息,并结合行业经营规律、商圈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比其开票与申报情况,督促长期零申报或收入明显偏低的异常户开展自查整改。针对未登记户,该局加大与市监部门的数据共享力度,并联合市监、乡镇(街道)及社区等单位开展实地调查,摸清底数、查明状态。经过专项走访,娄星区新增1009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税务登记管理。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提质行动开展以来,娄星区税务局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26万余元,纳税人自主申报率同比提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