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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辅导企业解决水资源税难点问题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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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琳珊 通讯员谭丽萍 莫杰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来到当地重点取水用水企业,开展“送政策、优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通过“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规范涉税管理,强化节水意识。 新兴县税务局干部围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核心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取水用水情况,详细讲解水资源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及申报流程等政策要点。针对企业关心的“超计划取水税率”“再生水免税政策”“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等问题,税务干部逐一解答,并现场演示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快速掌握申报技巧。 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供水管理中心取水量大,对水资源税的计算和优惠政策理解得还不够透彻,税务干部上门开展专项辅导,既讲政策又教操作,很实用。供水管理中心属于公共供水企业,负责新兴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供水,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两期的水资源税申报工作。 据悉,为了推动水资源税改革精准落地,新兴县税务局还联合水务部门举办培训班,为当地104户用水企业讲解政策、辅导申报,并建立了临时纳税辅导微信群,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为后续征收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