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皖浙多地税务部门试点社保业务跨省通办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3-03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浙江省税务局探索推出社保费征缴跨省通办协作机制,在安徽省郎溪县、广德市及浙江省长兴县、安吉县、嘉善县5地成功试点。截至目前,该机制已惠及4650余户企业、33.35万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 据了解,该创新机制围绕跨区域经营企业、异地办事群众两大群体,整合业务办理清单,首批共同推出9大类50余项社保费高频业务;运用“征纳互动平台”远程身份核验、资料传递、屏幕共享等功能,精细设计“异地收件、跨省转件、属地办件及云端出件”异地代办帮办新模式,逐步完善优化“跨省通办”办理流程。机制运行以来,跨省业务办理平均耗时较以往压缩80%以上。 安徽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探索优化社保费征缴跨省通办协作机制,争取在更多地区扩大试点,切实保障好用人单位和缴费人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