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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通知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税函〔2006〕575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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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决定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铁物流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有关税收问题按照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