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税务部门曝光两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件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12-20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本报讯 12月18日,上海、厦门税务部门分别依法查处并公布1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王子柏(网名:柏公子,粉丝量292万)2021年—2023年期间,为合作商家指定的商品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并在个人账号发布商品宣传推广视频,以此收取带货佣金,通过近亲属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49万元。 经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程虎(网名:厦门小程,粉丝量500万)在2020年—2022年期间,个人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代销取得佣金收入,并成立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其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1万元。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王子柏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程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 有关专家指出,依法纳税是各类经营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维护自身形象和品牌信誉的重要法则。网络直播从业人员作为公众人物,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纪观和职业观,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平台企业也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不断推动行业沿着合法合规轨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