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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海关联合宣讲政策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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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税务局联合厦门海关、司法局、片区管委会等单位举办关税法与进出口政策宣讲会,为区内进出口贸易公司、报关行、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提供关务、税务等相关培训。 “公司因为首笔申报不满12个月只能被评定为三类出口企业,什么时候才能提升为二类?”“之前我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纳税信用级别被降为D级,退税管理随之被调整为四类,如何申请恢复原级别?”……活动现场,厦门自贸片区税务局公职律师蔡澎详细解读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政策,解答了进出口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为区内企业依法依规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了咨询服务。厦门海关各部门业务骨干围绕关税法和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介绍了商品规范申报要求、出口原产地证书申报方法等。 “公司客户群体基本在国内,近期因战略规划调整,谋求向跨境电商转型,我们想进一步了解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今天的宣讲会给我们解答了很多政策疑问。”丽宝生医(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孔令浩说。 厦门市诚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主管邱鹏说:“作为一家进出口企业,我们十分关注单证、关务、出口退税等进出口各环节的具体政策和实务要点,这次的宣讲会由多个部门共同组织,内容全面,对企业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学习机会。” 厦门自贸片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聚焦区位优势,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回应企业涉税需求,在税收政策支持、税费服务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