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导语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11-22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个人购房不超过140平方米,契税税率降至1%;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销售持有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同时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