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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预警 防范虚开违法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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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内容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虚构购销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的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人员利用两家“空壳”公司,通过虚构推广服务和促销业务、伪造资金流等方式,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发票。 本案涉案企业违法手段和查办过程,为税务机关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类企业税收管理、防范类似税收违法行为发生,提供了启示。 一是设置新办企业辅导期,及时发现“空壳”企业。从近年税务机关查处的虚开违法案件来看,其中有不少是违法人员利用虚假资质设立“空壳”企业,通过虚构经营业务对外虚开发票。为此,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中,可尝试对新设企业设置一定期限的税务监管辅导期。在辅导期内,税务人员在了解企业经营业务的同时,向企业人员加强税法政策宣讲,并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帮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在辅导期内,如发现企业在场所、人员、运营方式、购销业务等方面存在异常,及时采取征管措施,通过加强前置管理防范虚开违法。 二是强化行业风险预警,遏制违法行为。为防范遏制虚开违法活动发生,税务机关应不断总结案件查办经验,充实行业风险特征案例库。在此基础上,结合征管需要搭建行业虚开风险预警模型,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定期结合行业企业涉税信息开展风险预警分析。如发现企业“六员”分别在多个企业交叉任职、企业购销比失衡、短期内发票用量与开具金额激增、进销发票品名不匹配、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等情况,迅速对相关企业实施评估、税收核查等措施,如发现涉嫌虚开违法,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