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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医保联动,新生儿完成异地参保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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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上午11点,天气炎热,陈先生拿着一沓资料,来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的便民办税点。 “请问医保是在这儿办吗?”一进门,陈先生边擦汗边说。税务干部见状,赶紧上前将他引导到等候区的椅子上休息,一边递给陈先生纸巾一边询问道:“先生,您遇到了什么困难?想要办什么业务?” 原来,陈先生刚成为一位“新手奶爸”,正当夫妻俩沉浸在初为父母的喜悦中时,却突然接到医院通知,孩子因身体检查结果异常需要住院治疗。陈先生手足无措,只是听医生说要赶紧办理好新生儿医保,便匆匆忙忙赶到了就近的便民办税点。 “孩子需要马上入院治疗,但我们户籍不在中山,该怎么办?”陈先生着急地说。 “您先别急,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解决。”税务干部安抚好陈先生后,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了值班主任。值班主任了解情况后马上查阅了相关政策规定。 经查询得知,今年3月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颁布新政策,明确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180天内在广东省任一统筹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于是税务干部马上与医保部门取得联系,双方合作为陈先生提供延时服务,加急帮助他处理问题。 12点30分,医保局完成了资料录入。因数据传输需要时间,税务干部请陈先生留下联系方式,让他先回去吃午饭、照顾孩子,待数据传输完成后第一时间通知他。 14点30分,陈先生接到电话,来窗口完成了缴费。“真是太谢谢你们了!”陈先生对税务干部连声道谢。 随后,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与医保部门、医院联动,线上传递相关数据资料,帮助陈先生的孩子更新完善了住院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