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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税函〔1996〕472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199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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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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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1996]615号)转发给你们。对其通航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根据我国和澳大利亚政府于1985年11月22日签署的互免空运企业税收协定及1988年11月17日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九九六年八月六日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附件: 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民航运函[1996]615号 民航华北华东管理局: 根据中澳两国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有关谅解备忘录的规定,我局同意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自1996年8月20日起经营悉尼—上海—北京往返定期航班。具体计划如下: 一、航班号:QF187/8 二、机 型:B763 三、班 期:星期三、六 四、航 线:悉尼—上海—北京往返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航行部门通知为准。请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