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厦门推行“首违早知道”工作法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01-29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本报讯 近日,厦门金泰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龚新珠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推送的“首违不罚”逾期申报业务提醒短信后,立即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申报,及时享受了“首违不罚”政策。 像龚女士这样,忘记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未能及时报送开票数据等轻微涉税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每到月底,办税服务厅就会出现已逾期待处罚的纳税人。由于一些纳税人没有在限改期内知悉自己需要处理的逾期申报事项,因此错失了享受该年度“首违不罚”政策的机会,在后续办税中还容易发生涉税争议。 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结合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矛盾不上交、争议不出厅、服务不缺位”的要求,研究探索“首违早知道”工作法:在确定纳税人逾期申报后,第一时间通过大数据比对,判断其是否满足“首违不罚”条件,并针对适用对象主动进行一对一精准推送,提醒其在责令限改期内处理。据统计,“首违早知道”工作法自2023年10月试行以来,已成功帮助856户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