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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议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同发展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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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伍美红 通讯员肖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与广州市南沙区政府联合举办“落实《南沙方案》 增进穗港澳合作 共建财税新生态”活动。参加活动的政府官员、财税专家、行业精英就如何推进要素畅联、加强规则衔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在税收方面的协同共治,促进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发展等进行深入研讨、建言献策。 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院长岳颂在会议上作主旨发言表示,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建设财税融合创新发展的财税专业服务先行区、粤港澳高效联动引领发展的智慧财税服务区、全球领先水平的跨境财税服务及争议解决中心、立足大湾区辐射国内外的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高地,以推动粤港澳三地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增强大湾区重点产业企业创新效能。 澳门税务学会副理事长汪清阳在讨论中表示,从涉税专业服务的角度来看,穗澳融合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两地企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途径。社会各界应在加强两地税收规则的衔接上进一步发力,统一税收政策和征管标准,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穗澳两地应持续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避税和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两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香港商会副会长、广东省营商环境创新实践评审委员会成员、安永广州税务合伙人陈建荣建议,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精准运用退税、减税降费、优惠扶持等手段,引导湾区三地完成自身产业政策调整与转型升级,搭建起区域间错位发展、互补共赢的产业格局,扩大湾区综合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逐步探索粤港澳三地在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领域税制衔接;推动形成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现代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全国政协委员、高翘顾问有限公司(香港)主席龚永德结合香港(澳门)企业和人士的需求及期望,从涉税专业服务的角度阐述了穗港(穗澳)融合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就两地税收规则衔接、纳税服务融合、跨境税收征管合作等方面发表见解,并建议为赴南沙工作的香港同胞争取特别社保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