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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财政部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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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