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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与生态环境部门签署协作备忘录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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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叶生成 周声琼)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深化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部门协作备忘录》,拓展数据共享、联合监管、业务协同等领域的合作,持续提升环保税征管质效与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根据备忘录,福建税务与生态环境部门将聚焦环保税征管开展全方位协作,包括深化数据共享,建立涉税信息定期交换机制,拓展数据共享范围与质量,实现排污许可、监测数据、涉税违法信息等双向互通;优化政务服务,扩大环保税自动监测数据智能预填覆盖面,推动便捷申报服务升级;开展政策执行与监管协同,高效落实绿色低碳税收政策,完善环保税复核反馈机制,探索复核工作“在线流转、闭环管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协同确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违法定性规则,依法查处数据造假行为等。 福建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保税征收改革落地,备忘录明确两部门将共同做好政策设计、宣传辅导、试点评估与问题解决,推动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税税制要素优化。此外,备忘录还明确了资源配置保障、上下联动推进等任务,鼓励市县级部门探索数据共享、纳税服务、联合执法等合作新模式。 福建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勇表示,福建省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将以备忘录签署为契机,持续拓展协作场景与深度,以高效能治理护航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