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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对部分商品实行最惠国关税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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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尼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96号条例,将自行车、化妆品、钢铁和手表纳入最惠国关税清单,印尼最惠国关税的商品种类由原来的4种增加到8种。 新增商品中,进口自行车的最惠国关税为25%~40%,其中电动自行车为40%,手表的关税为10%,化妆品为10%~15%,钢铁为0%~20%。此项规定于2023年10月17日生效。 “之所以这4种商品被添加到最惠国关税清单,是因为我们看到,这些货物的交易量很大,特别是化妆品。”财政部海关总署海关技术总监东尼表示。 据了解,最惠国关税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间及与当事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在此前的条例中,印尼政府已规定了4种商品的最惠国关税,即对纺织品征收5%~25%的关税,对鞋类征收5%~30%的关税,对箱包征收15%~20%的关税,对书籍征收0%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