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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有争议,就找调解中心”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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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卫兴 通讯员陈丽丽)“没想到我这个事在争议调解中心解决得这么快。”最近,湖北省远安县某餐饮企业职工冯某发现在工作期间企业未按时为其缴纳社保费,与企业负责人多次沟通无果后,找到当地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反映情况。调解处理中心在核实情况后,向企业充分讲明政策,督促其尽快补缴。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了欠缴的社保费,冯某非常满意。 据了解,湖北税务部门聚焦社保费征缴争议难题,探索实施“联调联动”工作方式,今年7月在远安县成立了湖北省首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实行社保费征缴争议“一站式”办结。该调解处理中心成立以来,通过“统一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办结”的一事联办机制调解社保费纠纷60余起,实现信息共享、案件共办、协同共治。不少缴费企业和企业员工说:“这下好了,缴费有争议,就去找调解中心!” 调解处理中心在远安县7个乡镇设立了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服务窗口,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机制,窗口作为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点,摸排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政策咨询、上报疑难事项,将调解职能延伸至居民家门口,充分发挥了社保征缴工作基层网格化治理效能。 “服务窗口接案后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不同案件区别处理。调解处理中心派单、责任部门认领,实现争议处理扁平化、工作汇集不打搅、流程推送无延迟。”远安县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小组成员望晓辉说,“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采取首问责任制,将争议事项分为简易事项、一般事项和重大疑难事项,厘清工作流程处理责任,打通内部快速流转渠道,对于不同级别的事项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避免诉求人多头跑、反复跑。 湖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将聚焦民生所需、民心所盼,不断优化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保费征缴服务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不断畅通缴费人维权渠道,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