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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团队,辅导葡萄种植户合规纳税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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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正值凤泉张门葡萄文化节的葡萄销售高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凤泉区税务局组织税务干部走进凤泉区耿黄镇南张门村,把税惠政策送到葡萄种植户手中,辅导其合规纳税。 据了解,南张门村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葡萄种植产业以来,葡萄园区种植面积已达1000余亩。“张门葡萄”已成为新乡市家喻户晓的农业品牌。为精准聚焦农企农户涉税需求,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红利应享尽享,新乡市凤泉区税务局组建了一支“助农专家团队”,主动上门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就农户关心的涉税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 根据现行政策,葡萄种植户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农户,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