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资料

农机企业借鉴税务部门培训方式

收录日期
2026-05-20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资料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3-06-16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本报讯 当前正值夏粮收获时节。走进位于四平市的吉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只见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忙碌着,铸造、冲压、焊接、组装……经过一套完整工序,一台台农机设备排着队“走”下生产线——这些农机设备将被运往田间地头,助力夏粮收获及秋粮播种。 “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帮助。”吉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苏敏说,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通过视频连线辅导、上门服务等方式,持续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精准且充分地享受税惠红利,促进了智能农机设备的研发与生产。 苏敏表示,在接受税费优惠政策辅导的过程中,他们积极学习借鉴税务部门丰富且有效的服务方式,探索运用“云课堂”、远程视频连线、微信群答疑等线上方式,为客户开展农艺技术培训,确保用户能及时掌握新技术,熟练使用农机产品。“通过借鉴税务部门的服务方式,我们目前已培训辅导用户上万人,从而为农业生产更好地提供了科技支持。”苏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