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从传统政德文化中汲取智慧力量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6-03-04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重视政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明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 税务干部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应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文化养分。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修身齐家、治国安邦”的追求,对涵养清风正气、担当兴税强国使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修己慎行,恪尽职守。 《论语・为政》中记载子张学干禄的典故:子张向孔子请教谋求禄仕之道,孔子答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孔子教导他:多听慎言、少犯过失,多看慎行、少留悔恨。禄非巧取豪夺而来,而是修己慎行、恪尽职守的自然结果。 放到今天的税收工作中,食国家之“禄”,担兴税之责,尽为民之职,是税务人应当坚守的职业操守。 禄至利生,以义为先。 传统文化从不避讳“利”,而是最重义利之辨。孔子在《论语・宪问》中言“见利思义”,又在《论语・季氏》的“君子有九思”中郑重告诫“见得思义”,凡事必以道义为先,以德行为本。若困于利、溺于利,为利弃义、因利失德,便沦为欲望的奴隶,丢了做人的根基。 对税务人而言,手中握有执法权、管理权,更要明辨公利与私利、大义与小利。为国聚财是公利,为民服务是大义,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依法征税、规范执法、廉洁从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利义相济,行胜于言。 一个人若能守禄尽责、见利思义,“名”自然随之而生,这份名是“行胜于言,名实相符”的清名,绝非沽名钓誉的虚名。例如齐国的晏婴,身居高位,俸禄丰厚,却自奉极俭,将所得俸禄不断接济宗族、惠及乡里,国难当头时又倾其所有、毁家纾难。古人重名,视名为立身之节、行事之尺,“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名,“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亦是名。这份名,是德行的外化,是他人与社会发自内心的认可。 个人之名,终究是一时之誉、一方之赞。税务干部所求之名,不应是个人虚名,而应是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组织的信任,清风正气的声名。以实干立身,以清廉立名,是税务人应该追求的形象。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立德是修身之本,立言是传世之智,立功是济世之业。从独善其身到兼济天下,“立功”应该追求的是为家国谋安宁,为苍生谋福祉,为后世谋基业。 从事税收工作,应坚持夯实财政根基、服务国家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护航民生福祉的价值理念与目标导向。 站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之中,重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让人心生敬畏、躬身自省。身处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岗位,当从传统政德文化中汲取力量,以忠诚担当的实际行动,服务国家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