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15-08-18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现将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全面落实取消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