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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海两省明年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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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沙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青海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商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均可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等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据了解,2025年以来,我国已新增大连、湖北、吉林、贵州、内蒙古5个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地区,退税商店覆盖28个省(区、市)。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国离境退税商店已达12252家,其中9151家为2025年新纳入商店;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商店超7000家,退税覆盖面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了境外旅客退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