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4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13-12-13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现将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