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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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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放宽医保参保户籍限制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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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晴 通讯员张凌帆 黄玉醇)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了解到,日前,经厦门市政府同意,厦门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作出调整,放宽参保户籍限制。 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厦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父母、配偶,若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只需要凭厦门市有效居住证,即可参加厦门市居民医保,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标准和医保待遇,真正实现“家人在哪儿,保障就在哪儿”。 “我在厦门工作8年了,企业一直给缴纳社保。但是我父母从老家过来帮忙带孩子,每次生病去医院只能自费或者回老家报销,很不方便。”在厦门市工作的李女士表示,“现在有了这个新政策,父母看病就医方便多了。” 政策实施后,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市医保局针对放宽户籍限制后新增参保群体开展宣传,依托全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等,积极宣讲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参保登记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推广电子税务局、i厦门App等线上办理渠道,新增微信、支付宝“一码直达”缴费渠道,不断增强缴费便利性。 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动,不断提升参保缴费服务水平,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