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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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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部门协同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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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晓斌 通讯员刘岩军 傅大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主动与法院、公安、司法、财政、信访、工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推动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与矛盾纠纷调解、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的稳妥衔接。截至目前,天津市税务部门已联合相关部门共建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站23个,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对接,健全征缴争议处理机制运行规则。 在天津市宝坻区,税务部门与地方社保分中心、劳动仲裁等部门协作,辅导某制品公司开展自查,为17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职工补缴社保费30余万元。该局还通过税费联动分析,辅导8户企业主动补缴税款及社保费,有效化解争议风险。 据介绍,天津市税务局通过税费联动对企业涉税风险进行研判,采取“说理式执法”开展预警提示,引导企业自查自纠,提升合规意识。同时,该局还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社保费政策;线下联合社保、工会等部门开展社保费政策培训会,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培训。 “通过参加培训,我们不仅正确掌握了社保费政策,还明白了企业规范缴纳社保费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稳健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一得阁墨业(天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郭女士参加培训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