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乎网
首页税收法规税务解读稽查案例税务问答资料法院判例税务新闻专题高级搜索
AI 问答 收藏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财政部、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
  1. 首页
  2. 法规列表
  3. 新闻

《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印发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11-07
返回列表
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合印发《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是在云南省深化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背景下制定的,针对现行征管模式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执收单位等六类主体的职责进行了系统性明确与细化,并对收缴管理、退库(付)管理、经收管理、数据安全和应急管理、缴费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有关业务部门应按照税务征收文件规定,将缴款人、应缴金额、缴款期限等费源信息及相关材料及时传递至税务部门,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税务部门依据规定项目、征收范围、标准或业务部门确定、传递的费源信息实施征收,核验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时书面反馈,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答复。税务部门负责对欠缴、少缴非税收入的缴费人实施催报催缴、督促提醒,经催报催缴、督促提醒仍不缴纳的,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有关情况,有关业务部门对少缴、欠缴非税收入情况进行后续处理。非税收入缴款后需要办理退库的,按税务征收文件规定办理。 云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印发对于云南省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意义重大,税务部门将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确保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