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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劝解遵章纳税的一封家书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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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山东省菏泽市陶朱博物馆收藏有一封清代家书,为清末翰林院待诏杨荣栋写给其叔公的手札,主要内容是奉劝其遵章完粮纳税。 家书写道:“敬启者:昨奉金谕,内开传侄到州,赴总局会商。定夺新粮一事,乃系合州大公,焉敢抗违?但刻下未见誊黄。秋粮一节,先皇早已定局,约计二百余春,并未换章。叔与侄俱是清朝赤子,不得誊黄,何思将秋粮通行改办?实无王章!刻下不管谁是谁非,只遵州主告示,照旧完粮……今蒙总局老爷会议,不从抚示、不遵国法、私押皇粮,内有赔主之心,外有谋反之意。或照老章,或照新例,伏乞批示,以便完粮,省免误公。” 家书的大意是,杨荣栋劝解叔公,在朝廷改革田赋制度的具体举措正式出台、州府县衙官员张贴省里誊写下发的相关诏书之前,应先行遵照州府长官发布的告示,按照过去的传统做法完粮纳税,而不应扣押或缓缴皇粮。在家书的最后,还附有杨荣栋的堂弟表示同意其劝解的回复。 家书上并未写明具体时间,但据其内容推测,大约形成于推行庚子新政初期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秋季。家书中所谓“金谕”,本指皇帝、皇后、皇太后等特发的指示性命令,此处应指庚子事变后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十二月以光绪帝名义发布的《变法上谕》。《变法上谕》表示要全面实行新政,要求朝廷广泛听取官民的建议。庚子事变后,保守的清朝统治者为应对国内国际各种压力,希望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统治秩序而进行变法,史称庚子新政。由于改革政策零碎、实行过程拖沓,庚子新政并未取得太大成效。 杨荣栋在家书中提到,总局遵照《变法上谕》,通知他前往共商田赋改革事宜。这里的“总局”,即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设立的农工商总局。光绪初年发生“丁戊奇荒”大旱灾时,为应对灾情、缓解民怨,清政府曾尝试实行田赋改革,一些地方对荒地进行了土地清丈,但改革最后不了了之。恰逢此次清末全面改革,田赋改革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不过当时,处于改革进程中的普通百姓因信息闭塞,对于如何完粮纳税难免迷茫,而官府也正在“定夺新粮一事”,尚未对田赋改革的具体落地实施作出明确要求。杨荣栋的叔公对此无所适从,从而生出了暂押或缓缴秋粮的想法。杨荣栋虽只是从九品的属官,但作为翰林院待诏,对当时的改革形势了解得更多。因此,他在家书中劝解叔公按章缴粮。在这封家书的最后,杨荣栋的堂弟杨班超在家书后回复:“接阅来函,已悉一切。善后一事,阁下如何商办,弟等无不乐从。” 杨荣栋在家书中首先说明了改革过程中旧制还没有更改的事实,提醒叔公一家不要随意违背旧时的田赋缴纳规定;随后,杨荣栋表示叔公一家在新政落地之前应当听从官方公告,避免被不同声音影响,还讲明了私押皇粮的后果;最后,他提出了尽快完粮纳税、避免延误的建议。一封短小的家书,言辞恳切,有理有据,讲述了依规纳税的道理。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