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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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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钰)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环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都已实现市场定价、自由流动,但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发育还不充分。此次综合改革试点是深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国务院批准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试点方案自批复起实施2年时间,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 这次综合改革试点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试点地区代表性强。本次部署的10个试点地区发展基础较好,2024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国的1/4,基础好、牵引性强。二是要素涵盖范围广。试点不仅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同时支持试点地区深化探索数据、算力、空域等新型要素配置方式和价值实现路径,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四是突出因地制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试点地区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好改革试点工作,分类施策推进改革,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快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