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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办理首单不动产信托登记税费业务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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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晴 通讯员何其彧 李致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厦门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首次成功办理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和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的转移登记税费业务。此次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的完成,不仅解决了信托行业在不动产资产处置中的税务问题,还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实践经验。 今年7月,厦门市税务局和市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厦门市成为全国第四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 不动产信托登记因涉及权属转移问题,税费计算复杂,办理资料较多,审核流程较长。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厦门市税务局提前梳理政策要点,针对信托环节可能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问题提供一对一精准辅导;同时通过跨部门协作,创新推出“税务+不动产登记+金融监管”联动机制,精简资料报送,优化审核流程,确保业务高效落地。 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信托登记税费业务的破冰,对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民生福祉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信托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税务支持。下一步,厦门市税务部门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税费服务体系,更好服务更多民生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