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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横琴落地

收录日期
2026-05-18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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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琴瑞轩 记者蒋琳珊)近日,位于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广东集星金属有限公司的一笔大宗电解铜业务成功享受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政策,标志着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横琴正式落地。 “我们公司长期开展离岸贸易业务,以往书立买卖合同需要缴纳不少印花税。有了新政策,今年第二季度公司有1.2亿元的合同申报享受了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政策,减免税额3.5万元。”广东集星金属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4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为服务政策更好落地,横琴税务部门一方面梳理合作区离岸贸易企业的概况和交易规模,通过大数据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政策辅导;另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表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地,将吸引更多跨境经营企业在合作区集聚,进一步发挥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优势,加快跨境高端要素加速流动,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