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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收录日期
2026-05-17
文号
国税函〔2009〕100号
发文单位
税务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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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全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增值税税制,促进税收公平,现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有关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9年4月1日起,对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恢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66号)第一条同时停止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