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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检方指控摩根士丹利逃税

收录日期
2026-05-19
文号
-
发文单位
中国税务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范围
全国
标签
新闻新闻
涉及税费
-
发布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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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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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荷兰检方表示将对摩根士丹利及其涉案员工提起诉讼,指控其涉嫌非法抵扣股息税,导致摩根士丹利荷兰子公司2009年—2013年逃税1.24亿欧元。 据悉,荷兰的上市公司在向股东分配股息时需要缴纳股息税,但如果上市公司自己是股票的最终受益所有人,则可以抵扣股息税。荷兰检方在调查中发现,2009年—2013年,摩根士丹利荷兰子公司在股息分配前收购了该公司在荷兰发行的股票,支付完这些股票的股息后,又立即将股本连同股息一起汇到欧洲总部的账户。此后在该公司进行纳税申报时,由于其在分配股息时持有股票,按照荷兰的规定抵扣了数千万欧元的股息税。但实际上,这些股息的最终受益所有人并非荷兰子公司,而是位于伦敦的欧洲总部。荷兰检方据此要求摩根士丹利欧洲总部及当时的涉案员工对此负责,初步庭审预计将于今年底举行。 荷兰检方还发现,荷兰银行是摩根士丹利荷兰子公司非法抵扣股息税的共犯。尽管荷兰银行并未直接参与提交错误的纳税申报表,但摩根士丹利与荷兰银行定期进行的股票和衍生品交易,构成了摩根士丹利转移股息税的复杂交易架构的一部分。目前,荷兰检方已经结束了针对荷兰银行的刑事调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荷兰银行同意支付1400万欧元的罚款。